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3299M/2021-00269 | [ 发文字号 ] | 渝中市监函〔2021〕156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7-12 | [ 发布日期 ] | 2021-07-15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3299M/2021-00269 |
| [ 发文字号 ] | 渝中市监函〔2021〕156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1-07-15 |
| [ 成文日期 ] | 2021-07-12 |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137号建议的复函
任志强代表: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简化民营企业注销程序的建议》(DH137号)收悉。优化市场主体注销办理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间、降低注销成本,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明确要求,您的建议为我们下一步有针对性地统筹制定降低企业注销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更大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等方面的工作新举措提供了有力参考。我们将立足市场监管部门的自身职能,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现就您提出的工作建议回复如下:
一、在现行法律制度下,企业设立门槛大幅度降低、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长,相较而言,企业注销程序复杂、耗时较长,退出渠道仍然不畅,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机制效率。为此,市场监管部门不断探索并积极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2015年4月至2016年5月,原国家工商总局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盐城工商行政管理局、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永川区分局四个单位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工作。在取得初步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原国家工商总局于2016年12月26日发布《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并自2017年3月1日起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进简易注销程序改革。2018年12月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开展进一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出拓展适用范围、压缩登记公告时间、建立容错机制等完善意见,并在新的试点地区开展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五部门于2019年1月18日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聚焦企业注销中的“难点”“痛点”“堵点”,从精简文书材料、优化流程,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等方面提出企业退出市场便利化服务工作目标,并在2019年9月1日前在全国各地完成搭建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由此,“简易注销+线上办理”的模式推行至各省市,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的注销成本。2019年10月23日,国务院颁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又专门对优化市场主体注销办理工作提出了要求,并明确规定对设立后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无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对有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在债权债务依法解决后及时办理注销,这标志着市场主体简易注销改革举措以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进一步为优化市场环境提供了法治保障。自今年1月开始,我局按照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着力提升市场主体退出效率,持续激发市场活力。一是将企业注销公告时间已从45个自然日缩短为20个自然日,进一步大幅缩短了办理时间;二是取消提交委托书、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等书面材料,进一步大幅精简了申请材料;三是将原登报公告改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公告,进一步大幅降低了注销成本;四是取消清算组备案,进一步优化了办事流程。截至6月底,我局共办理简易注销企业668户,较去年同期增长了79.1%,为企业节约直接成本约26.72万元,有效助力市场主体提高“自我更新”的速度,市场营商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二、为了向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提供更便利、更高效的政务服务,我局会同税务部门共同研究,在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税务窗口推行了便捷税务注销举措。一是优化了税务注销流程,对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者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注销企业,免予办理税务《清税证明》,实行免办注销;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的注销企业,在先办结全部未结事项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证明》,实行即办注销。二是加大了税务注销的宣传力度,利用办税厅电子显示屏和公开栏公开公示办理税务注销的相关程序和申请资料,并利用宣传单、电话短信、税企交流群等多种渠道向注销企业进行宣传;加强征期管理,通过批量短信告知、管理员专户提醒方式提高征期按期申报率,通过电子税务局、政务微信等联系平台畅通注销企业办税渠道,大幅减少注销期间未按规定申报情况。三是优化了税务注销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实行“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按规定简并资料,业务专窗即时办结,持续优化注销服务;规范辖区内涉税专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明令禁止指派中介服务、强制中介服务等行为,通过纳税服务热线12366、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为注销企业提供政策咨询。通过实施上述举措,企业办理“税务注销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缓解。
三、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一直以来都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工作目标之一。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我们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进行了研究,决定在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的基础上,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在下半年的工作中专门对企业注销服务标准进行再细化、再量化、再优化,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周到的政务服务,不断提升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同时,积极协调区政务办和区税务局,将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中现有按部门分设的企业注销服务窗口,创造条件整合为企业注销综合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为企业办理注销提供更大便利。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此复函已经陈洁局长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答复情况回执上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或者通过《重庆人大》网站,依程序登录议案建议模块,填写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评价。),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杨鑫
联系电话:63819822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