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3299M/2021-00266 | [ 发文字号 ] | 渝中市监函〔2021〕119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6-09 | [ 发布日期 ] | 2021-06-10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3299M/2021-00266 |
[ 发文字号 ] | 渝中市监函〔2021〕119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1-06-10 |
[ 成文日期 ] | 2021-06-09 |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134号建议的复函
尊敬的王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居民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处置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药品市场监管,从源头防治家庭过期药品随意丢弃、处置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家庭过期药品流入市场带来的不良后果,渝中区药品监管部门自2014年持续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和无害化处置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制度。2014年5月13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出台《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制度》,对家庭过期药品回收、保管以及无害化处理作出相应规定并沿用至今。
(二)明确网点。按照行政区域分布及人员密集原则,在每个街道的人员密集的地方选择1家零售药店。12个药店作为渝中区家庭过期药品指定回收点。制作发放“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和“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单位”牌匾。
(三)广泛宣传。向社区居民发放《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温馨提示》,宣传过期药品回收的目的意义,回收方式以及各街道回收网点位置。增加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明确责任。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与12个家庭过期药品指定回收药店签订《回收过期失效药品管理责任书》,明确回收登记、专人管理、账物相符及定期上交等规定。
(五)无害处理。2018年8月3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与重庆天志环保有限公司璧山分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协议》,对2014年至2018年回收的家庭过期药品进行无害化处理,2019年至今回收的家庭过期药品暂存于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适时采取无害化处理。
(六)打击违法。加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的同时,制定非法渠道购销药品专项整治方案,与公安机关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收售家庭药品行为。2020年成功破获某医生非法收售家庭药品案,涉案金额10余万元。
二、下步工作打算
前期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在群众知晓率、参与度等方面还很欠缺,下一步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扩大宣传。通过宣传海报、展板已经新兴媒体宣传药品回收政策,与街道社区一路宣讲家庭过期药品不当处置的危害,提升居民健康环保意识;二是增加回收网点。探索与垃圾分类相结合,在指定药店以外的场所,如居民小区等位置设立家庭过期药品专业回收箱,方便居民投放家庭过期药品;三是探索奖惩机制。积极争取财政补贴,对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优秀企业予以工作经费补助。积极争取大型药品生产企业、药品连锁公司支持,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同品种或等价药品兑换。探索与其他部门联合,对乱扔过期药品行为采取处罚措施或纳入诚信不良记录。
此复函已经陈洁局长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答复情况回执上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或者通过《重庆人大》网站,依程序登录议案建议模块,填写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评价。),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张吉明
联系电话:63533903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