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3299M/2026-00225 | [ 发文字号 ] | 渝渝中监企撤〔2026〕8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8-11 | [ 发布日期 ] | 2026-08-11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3299M/2026-00225 |
| [ 发文字号 ] | 渝渝中监企撤〔2026〕8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8-11 |
| [ 成文日期 ] | 2026-08-11 |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重庆锦德福商贸有限公司监事王超备案事项决定书
重庆锦德福商贸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变更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等规定,我局出具了受理通知书,履行了现场核查、立案调查、对外公示、一案一审会商工作会等相关执法程序。
综合现有证据,你公司2018年5月24日办理变更登记时,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变更登记的情况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的规定,决定撤销重庆锦德福商贸有限公司监事王超备案事项。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