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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33299M/2025-0013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29 [ 发布日期 ] 2025-05-29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33299M/2025-0013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5-29
[ 成文日期 ] 2025-05-29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你拍我查”线索征集活动的公告

为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管领域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并查处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违法广告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破坏养老服务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你拍我查”线索征集活动,向社会公开征集养老服务领域相关主体违法违规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渝中区范围内。

三、征集内容

(一)虚假宣传行为

——假借专家义诊、健康咨询、健康讲座等名义,夸大药品功效疗效、保健品功效,宣称“包治百病”“根治慢性病”“老年人神药”等虚假或误导性内容的行为。

——利用电视购物、电商平台、视频直播引流等方式,通过制造虚假口碑、虚假销量等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药品、保健品的行为。

——利用免费赠送礼品、免费体验、免费旅游等方式,以“保健”为名推销普通商品、伪高科技产品、养生理疗产品、投资理财产品的行为。

——发布虚假消费体验,宣称普通商品或者服务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行为。

——其他对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二)价格欺诈行为

——养老机构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等未明码标价以及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销售药品、保健品时,以低价诱骗老年人,以高价进行结算。

——虚标原价、虚构折扣等价格欺诈手段误导老年人购买药品、保健品。

(三)违法广告行为

——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广告。

——保健食品广告中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等内容,以及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疾病等功能。

(四)其他违法行为

——涉及养老服务市场的其他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四、征集方式

举报电话:12345、12315。

网络平台:全国12315平台(https://www.12315.cn;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

电子邮箱:yzjjk63524870@163.com。

来信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管局价监科(重庆市渝中区临华路48号201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一)对提供违法线索的公民个人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二)举报材料通常包括违法违规行为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形以及涉及单位或者个人的相关信息。提供的图片、视频材料应清晰,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真实、尽量详细。

(三)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和诬陷他人。若发现举报人恶意举报,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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