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3299M/2021-0025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7-21 | [ 发布日期 ] | 2021-07-21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3299M/2021-0025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1-07-21 |
[ 成文日期 ] | 2021-07-21 |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设立登记听证告知公告(重庆汇廊物资有限公司、重庆剃换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顺汇达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凸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重庆木向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汇廊物资有限公司、重庆剃换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顺汇达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凸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重庆木向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由本局调查的重庆汇廊物资有限公司、重庆剃换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顺汇达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凸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重庆木向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设立登记案件,现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如下:
经查,重庆汇廊物资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6日在我局设立登记时,冒用张婷的身份信息和伪造登记住所的租赁合同;重庆剃换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3日在我局设立登记时,冒用唐雨婷的身份信息和伪造登记住所的租赁合同;重庆顺汇达商贸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在我局设立登记时,冒用段晰怀的身份信息和伪造登记住所的租赁合同;重庆凸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9日在我局设立登记时,冒用邹霞的身份信息和伪造登记住所的租赁合同;重庆木向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在我局设立登记时,冒用胡小琴的身份信息和伪造登记住所的租赁合同;上述提供虚假材料以欺骗的不正当手段取得公司设立登记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情形。本局拟撤销上述5家公司在以上时间的设立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注册登记决定,上述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因在注册登记地址无法联系上述公司,故本局依法公告送达,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23)63515927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