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643950/2020-0775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市市场监管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0-12-01 | [ 发布日期 ] | 2020-12-01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643950/2020-0775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市市场监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0-12-01 |
[ 成文日期 ] | 2020-12-01 |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设立登记的公告(重庆舞衣衫服装有限公司、重庆志进恒贸易有限公司、重庆奈斯塔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重庆舞衣衫服装有限公司、重庆志进恒贸易有限公司、重庆奈斯塔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经查实,重庆舞衣衫服装有限公司在设立登记时冒用王倩的身份信息、提供伪造的房屋租赁合同等虚假材料,重庆志进恒贸易有限公司在设立登记时冒用李仙平身份信息、提供伪造的房屋产权证明等虚假材料,重庆奈斯塔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设立登记时冒用李文峰的身份信息、提供伪造的房屋租赁合同等虚假材料,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因此,我局对上述公司进行了撤销设立登记听证告知公告。在公告期内,未收到当事人或相关权利人提出的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5年6月4日对重庆舞衣衫服装有限公司作出的设立登记、2016年8月22日对重庆志进恒贸易有限公司作出的设立登记、2016年11月24日对重庆奈斯塔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作出的设立登记。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