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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3299M/2024-00221 | [ 发文字号 ] | (2024年第16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9-10 | [ 发布日期 ] | 2024-09-10 |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在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餐饮环节3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盒马鲜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大坪分公司销售的怪味胡豆(川香麻辣味)(生产日期:2023-4-27)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3年8月8日,本局收到了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A2230270882128009C),2023年8月14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生产商成都全味直通车食品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复检报告编号:A23SF00055),复检结论不合格。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进行召回工作,当事人开展召回工作。召回期满后,无消费者前来退货,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义务,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二、重庆盒马鲜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大坪分公司销售的鲜活鲈鱼(购进日期:2023-8-1)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3年8月18日,本局收到了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A23SG07375),2023年8月24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抽检方式方法及检验结果均没有异议。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进行召回工作,由于该产品属于水产品,时效性短,故未能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义务,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三、重庆盒马鲜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大坪分公司销售的鲜活黄辣丁(购进日期:2023-8-1)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3年8月18日,本局收到了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A23SG07377),2023年8月24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抽检方式方法及检验结果均没有异议。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进行召回工作,由于该产品属于水产品,时效性短,故未能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义务,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