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3009283772K/2021-0012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渝中区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18-10-30 | [ 发布日期 ] | 2018-10-30 |
[ 索引号 ] | 11500103009283772K/2021-0012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渝中区人民政府 |
[ 发布日期 ] | 2018-10-30 |
[ 成文日期 ] | 2018-10-30 |
2018年案件公开第四批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8年第四批)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渝中)食罚﹝2018﹞19号 |
汀星水果经营部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刘华云 |
92500103MA5YMMEY47 |
刘华云 |
当事人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处以: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主动履行 4月16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2018年4月16日 |
2 |
(渝中)食罚﹝2017﹞163号 |
重庆天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许可从食品经营活动案 |
吴文剑 |
91500103MA5UNQTY2X |
吴文剑 |
当事人未取得许可从食品经营活动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和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处以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 |
主动履行 2018年2月9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2018年2月7日 |
3 |
(渝中)食罚﹝2017﹞121号 |
陈治佞未取得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 |
陈治佞 |
92500103MA5U8TUK01 |
陈治佞 |
当事人未取得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处以:1、罚款。 |
主动履行2018年1月4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2017年11月30日 |
4 |
(渝中)食罚﹝2017﹞125号 |
代位未取得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 |
代位 |
92500103MA5UMHPY7Y |
代位 |
当事人未取得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处以:1、罚款 |
主动履行2018年1月17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2017年11月24日 |
5 |
(渝中)食罚﹝2017﹞120号 |
朱恒未取得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 |
朱恒 |
92500103MA5UJ8GQ3C |
朱恒 |
当事人未取得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处以:1、罚款。 |
主动履行2018年2月2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2017年11月23日 |
6 |
(渝中)药罚〔2018〕18号 |
况小东 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 |
况小东 |
512301197412159410 |
况小东 |
当事人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中药饮片“醋龟甲、醋鳖甲”。 |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处以:1、没收尚未销售的中药饮片;2、罚款 |
主动履行2018年08月09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 2018年07月30日 |
7 |
(渝中)药罚〔2018〕8号 |
夏序平中医内科诊所从非法渠道购进使用劣药案 |
夏序平中医内科诊所 |
PDY60157950010317D2122 |
夏序平 |
当事人经营的中药饮片白鲜皮经抽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主动履行2018年6月21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2018年6月21日 |
8 |
(渝中)械罚〔2018〕8号 |
重庆春语医疗美容诊所使用未依法注册、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案 |
重庆春语医疗美容诊所 |
91500103581480398G |
李学梅 |
2018年6月4日,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使用的医疗器械未经依法注册以及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处以:1、没收未经注册的器械;2、罚款 |
主动履行 2018年8月8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 2018年8月8日 |
9 |
(渝中)药立罚〔2018〕16号 |
陈颖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 |
陈颖 |
92500103MA5UQ1A95W |
陈颖 |
2018年6月15日,分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发现有药品待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处以:1、没收违法经营的药品;2、罚款 |
主动履行2018年8月3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 2018年7月25日 |
10 |
(渝中)药罚〔2018〕7号 |
张蕾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 |
张蕾 |
张蕾 |
当事人未取得许可,在其经营场所经营药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处以:1、没收违法经营的药品;2、罚款 |
主动履行 2018年6月26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 2018年6月15日 | |
11 |
(渝中)妆罚〔2018〕2号 |
重庆大唐美容美发用品有限公司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案 |
重庆大唐美容美发用品有限公司 |
91500103795870658H |
冯国平 |
2018年4月25日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在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案。 |
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以:1、停止经营化妆品10天;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
主动履行 2018年7月2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 2018年7月2日 |
12 |
(渝中)食罚〔2017〕179号 |
彭声群(渝中区声群酒水经营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 |
彭声群(渝中区声群酒水经营部) |
SP5001031450038590 |
彭声群 |
2017年12月18日,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悬挂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2014年7月23日至2017年7月16日)已过期仍在从事食品经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 2018年2月12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 2018年2月12日 |
13 |
(渝中)食立审〔2018〕124号 |
魏东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渝中区雁北家餐馆 |
|
魏东 |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进行食品经营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 2018年8月30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2018年8月30日 |
14 |
(渝中)食立审〔2018〕89号 |
赵晖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案 |
赵晖 |
JY25001030057860 |
赵晖 |
当事人加工间储存柜中有两瓶用于制作翻糖蛋糕的狮头牌食品添加剂(着色剂)超过保质期。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处以1:、罚款;2、没收违法物品。 |
主动履行 2018年7月3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2018年7月3日 |
15 |
(渝中)食罚〔2018〕第93号 |
李孝群经营农药残留含量及污染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蔬菜案 |
李孝群 |
|
李孝群 |
2018年5月2日当事人经营的豇豆和韭菜经抽验,豇豆氧乐果项目不符合GB2763-2016标准要求。韭菜镉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标准要求。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处以: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主动履行 2018年7月19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 2018年7月16日 |
16 |
(渝中)食罚〔2018〕第113号 |
董昌兰经营添加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豆芽案 |
董昌兰 |
|
董昌兰 |
2018年5月2日当事人经营的豆芽经抽验, 4-氯苯氧乙酸钠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要求。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处以: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主动履行 2018年7月27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 2018年7月26日 |
17 |
(渝中)食罚〔2017〕150号 |
重庆市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棉花街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重庆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棉花街店 |
91500103X219069605 |
崔雪 |
家乐福销售过期的白家铺盖面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 2018年1月22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 2018年1月3日 |
18 |
(渝中)食罚〔2017〕151号 |
重庆市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棉花街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重庆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棉花街店 |
91500103X219069605 |
崔雪 |
家乐福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的美蜂堂蜂蜜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 2018年1月22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2018年1月3日 |
19 |
(渝中)食罚〔2018〕119号 |
李英销售添加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案 |
李英 |
|
李英 |
当事人销售的豆芽经抽样检验不符合GB2762-2017标准要求。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处以: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主动履行 2018年1月22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2018年1月3日 |
20 |
(渝中)食罚〔2018〕94号 |
颜永东(初好活酸奶)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 |
颜永东(初好活酸奶) |
|
颜永东 |
当事人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处以: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主动履行 2018年8月28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2018年8月14日 |
21 |
(渝中)食罚〔2017〕147号 |
重庆博睿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
重庆博睿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9150010307726328X6 |
张代惠 |
当事人于2016年08月27日至2017年12月20日期间,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处以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主动履行 2018年1月16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2018年1月16日 |
22 |
(渝中)食罚〔2017〕149号 |
重庆天之慕酒店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
重庆天之慕酒店有限公司 |
91500103MA5U88XU42 |
沈庆添 |
当事人57层咖啡吧操作台后的酒柜里,发现存放的3种啤酒超过保质期。1种蓝色液体无中文标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处以1、警告;2、没收过期的食品和无中文标识的食品;2、罚款 |
主动履行 2017年12月4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 2017年12月4日 |
23 |
渝中)食罚〔2017〕172号 |
重庆市渝中区朱氏胖子烂火锅 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
重庆市渝中区朱氏胖子烂火锅 |
朱彩凤 |
当事人于2017年10月11日-2017年11月21日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处以:1、免于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2、没收违法所得; 3、罚款。 |
主动履行 2018年3月7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2018年3月7日 | |
24 |
(渝中)食罚〔2017〕160号 |
费少寒(渝中区民权路隐这里西餐店)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费少寒(渝中区民权路隐这里西餐店) |
|
费少寒 |
2017年10月23日,分局对该店检查时发现有该店存放有过期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处以:1、没收过期的食品;2、罚款。 |
主动履行 2017年12月4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2017年12月4日 |
25 |
渝中)食罚〔2018〕90号 |
张静(渝中区尚品粥坊)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餐饮服务活动案 |
张静(渝中区尚品粥坊) |
92500103MA5UMX1BX9 |
张静 |
当事人于2016年12月13日至2018年6月11日,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处以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主动履行 2018年7月16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2018年7月12日 |
26 |
(渝中)食罚〔2018〕79号 |
重庆喜仕多酒店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
重庆喜仕多酒店有限公司 |
91500103688933852Q |
张代智 |
当事人于2018年6月2日至2018年6月4日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处以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主动履行 2018年7月5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2018年7月5日 |
27 |
(渝中)食罚〔2018〕70号 |
重庆智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案 |
重庆智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黄学涛 |
2018年5月24日,当事人无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经营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处以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主动履行 2018年7月2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2018年7月2日 | |
28 |
(渝中)食罚〔2018〕16号 |
重庆藤也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案 |
重庆藤也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 |
那万勇 |
当事人经营的预包装食品无中文标签标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处以1、警告;2、没收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3、罚款。 |
主动履行 2018年3月7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2018年3月7日 | |
29 |
(渝中)食罚〔2018〕17号 |
渝中区九门火锅生产经营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案 |
渝中区九门火锅 |
王光福 |
2018年1月23日,当事人生产经营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第一款第一项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处以:1、没收被扣押的白色透明袋内的物品;2、罚款。 |
主动履行 2018年3月19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2018年3月19日 | |
30 |
(渝中)食罚〔2018〕13号 |
渝中区伦凯餐厅 |
渝中区伦凯餐厅 |
文静 |
当事人于2017年9月16日至2018年1月26日无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处以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主动履行 2018年3月7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2018年3月7日 | |
31 |
(渝中)食罚〔2018〕80号 |
重庆好又多百货商业有限公司大礼堂店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案 |
重庆好又多百货商业有限公司大礼堂店 |
915001037717501762 |
吴丛 |
当事人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第一款 第四项的规定,处以: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 |
主动履行 2018年7月10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2018年7月2日 |
32 |
(渝中)食罚〔2018〕121号 |
骆静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案 |
骆静 |
|
骆静 |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 2018年9月28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 2018年9月28日 |
33 |
(渝中)食罚〔2018〕126号 |
秦小莉(渝中区渝中区加美食品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秦小莉 |
92500103MA5UADMP8D |
秦小莉 |
当事人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 2018年9月29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 2018年9月29日 |
34 |
(渝中)食罚﹝2018﹞127号 |
陈少锋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陈少锋 |
92500103MA5UQ2DW5Q |
陈少锋 |
当事人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 2018年10月9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 2018年10月9日 |
35 |
(渝中)食罚﹝2018﹞82号 |
陈丽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陈丽 |
陈丽 |
当事人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处以1、警告;2、罚款 |
主动履行2018年9月27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 2018年9月27日 | |
36 |
(渝中)食罚﹝2018﹞84号 |
陈川东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陈川东 |
92500103MA5UB4J99P |
陈川东 |
当事人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1 |
主动履行 2018年9月27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 2018年9月27日 |
37 |
(渝中)食罚﹝2018﹞85号 |
江邦富超范围经营食品案 |
江邦富 |
92500103MA5Y691B0J |
江邦富 |
当事人超范围经营食品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处以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 |
主动履行 2018年9月27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2018年9月27日 |
38 |
(渝中)食罚〔2018〕135号 |
重庆日腾贸易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
重庆日腾贸易有限公司 |
91500103577969684M |
刘先琼 |
当事人于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8月13日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第一款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 2018年9月25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 2018年9月25日 |
39 |
(渝中)食罚〔2018〕76号 |
杨刚(渝中区小口超市)销售标注虚假信息的茗香坊黄山毛峰茶叶案 |
杨刚(渝中区小口超市) |
92500103MA5UC10H00 |
杨刚 |
当事人销售标注虚假信息的茗香坊黄山毛峰茶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处以: 1、罚款,2、没收违法产品,3、没收违法所得。 |
主动履行 2018年8月1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 2018年8月1日 |
40 |
(渝中)食罚〔2018〕128号 |
刘伟伟未取得登记证从事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活动案 |
刘伟伟 |
92500103MA5UBBT08B |
刘伟伟 |
当事人未取得登记证从事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活动 |
依据《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 2018年8月1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 2018年8月1日 |
41 |
(渝中)食罚〔2018〕第134号 |
张建蓉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张建蓉 |
张建蓉 |
当事人于2018年2月开始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 2018年9月20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2018年9月18日 | |
42 |
(渝中)食罚〔2018〕第140号 |
重庆艺甸餐饮有限公司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
重庆艺甸餐饮有限公司 |
915001073222954549 |
洪成贤 |
2018年8月21日,当事人用过期的“香草味糖浆”制作香草拿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四)项规定,处以: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
主动履行 2018年9月25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2018年9月18日 |
43 |
(渝中)食罚〔2018〕第143号 |
重庆优佳生活商贸有限公司经营霉变食品案 |
重庆优佳生活商贸有限公司 |
91500103MA601JY52D |
黄明英 |
当事人于2018年8月28日销售霉变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处以: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主动履行 2018年10月12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 2018年10月10日 |
44 |
渝中食罚(2018)第123号 |
张国民(渝中区辣立方串串香火锅店)经营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案 |
渝中区辣立方串串香火锅店 |
92500103MA5UR2EB5L |
张国民 |
当事人经营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2018年10月11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 2018年8月7日 |
45 |
渝中食罚(2018)第144号 |
张娟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 |
张娟 |
张娟 |
当事人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 2018年9月28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 2018年9月28日 | |
46 |
(渝中)食罚(2018)132号 |
牟家林(渝中区智能食品经营部)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牟家林(渝中区智能食品经营部) |
92500103MA5YUM1G8R |
牟家林 |
当事人于2018年7月25日销售过期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处以: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主动履行 2018年9月17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 2018年9月17日 |
47 |
(渝中)食罚〔2018〕141号 |
朱鸿飞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
朱鸿飞 |
92500103MA601T7N5C |
朱鸿飞 |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第一款的规定,处以: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主动履行 2018年7月22日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中区分局2018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