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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市场监管局“四个到位”开展节前特殊食品专项检查

日期: 2021-04-30

 “五一”劳动节将近,旅游消费进入高峰期。为规范特殊食品,特别是保健食品消费市场秩序,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渝中区市场监管局采取“三个到位”举措,大力开展节前特殊食品专项检查,筑牢辖区群众特殊食品消费安全“防护墙”。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为全面落实特殊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依法排查违法经营行为,对节前特殊食品监管工作进行了严密部署,明确监督检查任务,狠抓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切实维护节日特殊食品市场秩序。

二、开展全面检查,确保监管覆盖到位。以辖区大型超市、保健食品专卖店以及售卖保健食品的药店为重点检查对象,全面排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是否存在违法经营行为;销售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标识内容与批准内容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夸大、虚假宣传等违法广告;是否存在利用会议、健康讲座、免费旅游等形式,非法销售保健品等坑害老年人的行为。


三、部门联动执法检查,确保安全稳定到位。多次联合区文旅委、卫健委、综合执法支队和街道对洪崖洞、来福士等网红点和两路口,上清寺、朝天门等重点区域的酒店、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旅游大巴、美容中心等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

四、加强科普宣传,确保措施落实到位。一是通过“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组织对经营者法规宣传培训,要求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在校园开学季、“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社区、校园、商超以及楼宇,宣传讲解保健食品科普知识,提高老百姓防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局面。三是督促经营者落实店内定期消毒,对进店人员要求戴口罩、测体温、扫渝康码等防疫措施,进一步织密织细疫情防控网。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38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24家次,旅游公司(社)8家,旅游大巴6辆,通过排查,检查发现有个别保健食品经营业企业存在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混放,未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销售,未设立提示牌,未注明“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字样等行为,并现场责令整改不符合要求的3家次。查处超范围经营保健食品案件1起,已立案调查。开展法规培训1次,“进社区”宣传活动1次,发送《旅游投诉警示告知书》15份,发放宣传资料500份,张贴海报15张,受众10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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