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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28


本报告由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编制,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共6项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202211日至20221231日,电子版可在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s://scjgj.cq.gov.cn/zz/ycq/index.html)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胜利北路66号,邮编:402160,电话:023-6118833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聚焦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和群众关心关切发力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全面、真实反映永川市场监管工作成果,不断提升市场监管的工作透明度、社会关注度及信息公开精准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围绕疫情防控、提升治理能力、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通过不同渠道公开了21218条政府信息,具体为局门户网站396条、重庆市永川区政府网站“政策咨询问答库”97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20580条和其他媒体平台发布宣传信息145。局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坚持做到三个“突出”。一是突出社会热点信息公开,积极宣传防疫知识和政策举措,发布疫情防控类信息11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发布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类信息6条。二是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发布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信息13条食品药品监管信息199条。三是突出焦点信息公开,发布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处罚/强制信息16条、行政许可结果信息130条。此外,我局还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信息2条、自主采购信息6条,在行采家网发布自主采购公告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共收到1公民以信函方式提出的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所申请公开信息类型为“予以公开”,已依法依规按时办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未收到有关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件,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在认真梳理需对外公开发布事项基础上,编制了《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任务分解表》,进一步明确各科所(队)政务公开责任,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平稳、高效运行。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对已公开信息实行台账式归档化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将局门户网站的“行政处罚”栏目调整为“处罚/强制”栏目,新设置“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专栏,并及时补充了栏目内容,让群众能便捷获取到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落实24 小时值班读网制度,对局门户网站上的突发问题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办公室对局门户网站做好日常监测、统计分析、实时纠错、督促进度等工作,组织召开1次行政处罚类信息公开工作研讨会,多措并举保障发布信息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按要求向社会公布了2021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确保我局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81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新设栏目内容丰富度待提升,主动公开内容质量与群众期待仍有差距;二是各岗位人员大幅调整后,部分应公开政府信息需办公室催促提醒后才公开。

(二)改进情况。下一步,我局将围绕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群众对政府信息的获取需求,狠抓能力提升、服务提升和效果提升,继续优化栏目设置,精心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将严格督促各科所(队)落细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确保信息公开的连贯性和时效性,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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