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近日,经区政府同意,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永川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健全永川区特种设备事故应对机制,适应机构改革后各职能部门在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方面的具体运行情况,严格按照《重庆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对应急工作的要求,科学有序应对特种设备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永川区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实际,特在2016年制订的《永川区特种设备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原预案)基础之上,修订本《预案》。
二、主要内容
本《预案》主要有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宣传培训和演练、附则等8个部分内容。
(一)对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预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精心组织、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反应及时、科学处置、部门联动的原则,适用于永川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
(二)明确了应急体系的运行步骤。
本《预案》中对区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现场指挥机构及各应急工作组的具体工作进行了明示;明确了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后期保障、应急保障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各应急小组科学有序应对特种设备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对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提出了可行性方案。
本《预案》提出区级相关部门要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有关人员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业务培训,熟悉应急处置程序和要求,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要求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应急培训,熟悉应急处置程序和要求,做好实施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演练和培训后,要总结应急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机制,一旦出现事故苗头,能立即有效处置,最大程度上避免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三、作出的修改部分的说明
本《预案》严格按照《重庆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对第二篇组织指挥体系中的“现场指挥机构”的设置、职能进行了较大修改,《原预案》规定了区人民政府在发生了一般、较大特种设备事故进行应对,成立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本《预案》更改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进一步明确了指挥长(区政府分管领导)、副指挥长(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和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事发地镇街主要负责人)。《原预案》未明确指挥部的下设综合协调、警戒保卫、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环境监测、善后工作、舆情引导、事故调查等9个工作组,本《预案》进行了明确。
本《预案》对原成员单位及各工作组职责按照现行各成员单位及工作组职责做了相应修改;在第六篇应急保障中,新加入了“6.5医疗卫生保障”相关条文。
因机构改革,本《预案》对“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安监局”等单位名称进行了相应的改变;因人员变化,本《预案》对“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主要负责人通讯录”“应急救援技术专家通讯录”“永川区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联系电话”做了较大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