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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政协十六届六次会议第166-236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 2026-05-29

单春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民营口腔机构规范医疗广告的提案》(第166-236号)收悉。经与区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辖区口腔医疗广告领域存在的乱象,我局始终坚守监管主责主业,以严的基调、实的举措,认真开展口腔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会同区卫生健康委着力破解行业顽疾,维护医疗广告行业秩序

一、加强监管,线上线下全维度覆盖

线下对重点商区、沿街门店、医疗机构周边、社区宣传栏、小区电梯广告及门禁广告等场所开展实地巡查,重点排查户外广告、宣传海报、宣传单页违规内容。线上依托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对短视频平台、微信公众号、本地生活平台等互联网渠道发布的口腔广告进行监测,实现违规广告早发现、早处置。对巡查和监测中发现的虚假宣传、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发布广告等行为,坚持从严查处,绝不姑息2025年以来,我局区卫生健康委已依法处置违规口腔医疗广告10余条,下发指导性《卫生监督意见书》50余份。

二、加强指导,开展集中约谈警示

组织辖区口腔医疗机构召开合规约谈会,发放口腔医疗广告提醒书,通报行业典型违法广告案例,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相关禁止性规定,现场解读绝对化用语、疗效承诺、违规引流等行为的违法边界,督促辖区口腔医疗机构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从思想层面遏制违规宣传苗头。同时,针对使用“上午种植、下午啃苹果”“有脸就能种牙”“即拔即种” “1也能当天戴牙”等绝对化或保证性宣传用语以及超出审批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要求口腔医疗机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撤除下架不合规医疗广告内容。

三、加强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一是强化监管与审批协作。目前,我市医疗广告内容经市卫生健康委审查后,每半月将在官网进行公示,我局已定期收集辖区医疗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等信息,及时掌握医疗广告发布情况,打通审批与监管信息壁垒。同时根据监管实际收集口腔医疗广告突出问题,积极向市局汇报,必要时通过市局与市卫生健康委联系,进一步加强监管与审批协作。

二是强化部门协作。主动与区卫生健康委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对接口腔医疗机构资质,健全违规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明确线索移送的范围、流程、时限及责任分工,对在工作中发现的民营口腔机构违规广告等相关线索,及时在监管部门与相关单位之间双向移送、高效处置,确保违规线索不遗漏、处置不拖延,切实提升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进一步提升协同监管效能,推动形成监管合力

三是强化群众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公开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动员群众、行业协会及社会各界参与监督,鼓励对民营口腔机构违法违规医疗广告进行举报,及时核查处置举报线索,形成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共治格局。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聚焦口腔医疗广告规范整治,深化常态化监管,严防违规宣传反弹回潮,继续加强与区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的协作,落实“审批—监测—查处”闭环管理机制,强化合规引导,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发挥共治合力,切实规范口腔医疗广告市场秩序。

此复函已经付吉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528日     

   

人:罗吉平

联系电话:023-61188627

邮政编码:40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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