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政协第十六届第三次会议第163-48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永川市监函〔2024〕47号
周俐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提案》(第163-484号)收悉。经与区公安局、区经济信息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低速电动车的现状
低速电动车主要指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车(俗称老年代步车、“老头乐”等)。目前低速电动车消费者追求无驾照、不上牌,进而希望长续航、高时速、多载人,厂家全面迎合非理性市场,交通路面执法部门面对老年、残疾、低收入等群体执法压力大,致使售后市场失管。多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将电动自行车等低速电动车归入非机动车类或有产业发展之考虑,因其具有价格低廉、通勤效率快、受路况影响较小、使用约束少、停车便捷、老少皆宜等优点,迅速占领了市场,广受特殊人群“喜爱”。经摸排,现永川区有低速电动车销售主体40余家,生产企业1家(暂未生产)。
二、低速电动车的问题
(一)低速电动车是非机动车辆,但大多数在机动车道上与汽车混行,而低速电动车行驶速度较慢,降低了城区道路整体通行效率。
(二)目前低速电动车及驾驶人管理都不够规范,尤其是低速电动车及驾驶人未纳入机动车管理,车辆无需上牌,驾驶人员不要驾驶资质认定、专业培训,导致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交通违法突出,交通事故频发,同时大多数低速电动车未购买保险,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所需费用只能由驾驶人自行承担。
(三)目前低速电动车国家强制性标准及规范管理相关政策尚未发布,无明确的国家强制性生产技术标准,监管部门无强力的监管依据和手段,致使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的市场准入门槛低,使用环节也始终未纳入依法管理范畴,出现执法无法可依,监管变成“劝阻”,不能真正形成威慑力。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排检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抓牢统筹“基础关”。
充分认识低速电动车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在前期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持续开展低速电动车安全监管专项行动,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2024年市场监管领域低速电动车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的通知》,对辖区内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主体进行全面摸排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严禁新增产能,做好产品生产管理,夯实生产“源头关”。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机动车辆生产销售相关法律法规,停止制定发布鼓励低速电动车发展的相关政策和准入条件,停止核准或备案低速电动车投资项目,停止新建低速电动车企业、扩建生产厂房等基建项目,停止新增低速电动车车型。
(三)加强监管执法,保障高质量产品供给,紧盯销售“重点关”。
一是印制、发放低速电动车宣传资料和诚信经营承诺书500份,切实强化低速电动车销售主体的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二是严厉打击无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生产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三是加大对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车辆标签标识、说明书、警示标语等内容。严厉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督促企业履行召回法定义务,消除产品安全隐患。
(四)强化部门协作,把好使用“末端关”。
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与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密切合作,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完善案件移送、线索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对移送的涉及生产销售环节的非法改装、违法生产销售等违法行为及时核查。
(五)以身作则,开展执勤执法用低速电动车清理。
针对全国多地有关部门使用违规低速电动车用于执勤执法工作,被舆论质疑“老头乐变巡逻车”是“带头违法”,严重损害执法公信力,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问题。2024年1月23日公安部印发的《关于清理整顿使用违规低速电动车用于执勤执法工作的通知》和1月30日市公安局印发的《清理整顿使用违规低速电动车用于执勤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地政府部门清理“老头乐变巡逻车”的现象,并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从4月1日起,各地行政部门违规低速电动执勤执法用车一律不得在道路上行驶,为下一步规范低速电动车及驾驶人管理打下基础。
(六)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质量安全浓厚氛围。
一是通过召开专题约谈会、签署承诺书等多种形式,不断强化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的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要求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不利用虚假商业信息、虚构交易或者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二是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相关政策措施,为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下一步监管方向
(一)聚焦一条主题主线,强化顶层设计。以“能级提升高质量产品”为主题主线,对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低速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低速电动车加快造法路径、优化标准。建议国家层面出台相关规定,严格规范低速电动车的种类,明确尺寸、空间、时速、电池等国家强制性标准,将低速电动车纳入上牌监管范畴、持证驾驶、购买保险,参照机动车进行道路监管,做到合法合规的上路行驶。
(二)谋划两个主要方面,细化任务措施。一是持续开展低速电动车全链条监管,强化生产销售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和进货查验制度,严厉查处售前、售后非法改装违法行为。二是加强路面监管,严查低速电动车超速、逆行、抢道、非法载客等行为。建议国家层面尽快明确低速电动车属性,出台上牌登记规范,保证低速电动车和机动车一样上牌照,将其纳入监管范围,使其在行驶过程中对自身和其他车辆均有相关保障。
此复函已经杨鸿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7日
联 系 人:杨胜平
联系电话:61188599
邮政编码:40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