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复函
永川市监函〔2023〕29号
赵甫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板桥增设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的建议》(第4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按规定设置基层市场监管所。机构改革后,我局根据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按照“一镇一所”的“三定”原则,在23个镇(街道)设置独立市场监管所,板桥镇市场监管所并未撤销,依法独立存在。
(二)优化整合人员结构。去年,为了解决各基层市场监管所人力不足的问题,最大限度提升监管效能,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我局在现有“三定”方案不变的监管体制内,将板桥镇市监所与三教镇市监所采取“所所联动”的方式合署办公,板桥镇辖区、三教镇辖区为两所共同监管区域,集中办公地点设在三教镇市监所。
(三)大力提升人员素质。我局始终重视干部服务质量提升和管理水平提高,每年根据基层市监管所培训需求,制订《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重点解决基层在监管执法中遇到实际困难和矛盾。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选树一批“服务标兵”“办案能手”“安全监管标杆”等先进典型,积极营造爱岗敬业、勤学苦练、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激发干部职工担当作为。
(四)充实基层人员力量。机构改革以来,按照“新进人员优先满足基层执法所”的原则,通过遴选、公招、接收军转干部、商调等方式充实基层一线市场监管所人员。另外,我局还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财政经费支持,合理配备编外辅助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充实到各基层市场监管所。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新增正式职工难。根据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我局核定的编制有限,招录人员和转任人员有严格的名额管控。
(二)新聘编外辅助人员难。按财政现有预算资金,仅能基本维持现有编外辅助人员数量。
三、下步措施
(一)争取上级支持。今年以来,我局多次向市局领导和区领导汇报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情况,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关心。
(二)强化协作配合。食品安全是公共安全,我局将进一步密切与部门和镇街的协作配合,构建“政府负总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格局,共同确保我区食品安全。
(三)优化服务措施。结合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在板桥镇政府公示栏公示板桥市场监管所、三教镇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电话,对板桥企业确因困难无法前往集中办公地点三教市监所办理事务的,可实现上门服务。加大板桥辖区企业检查频次,聚焦民生关切,紧扣市场监管职能,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理解。
此复函已经杨鸿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8日
联 系 人:石来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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