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53803Q/2026-00253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裁决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7-08 | [ 发布日期 ] | 2026-07-08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53803Q/2026-00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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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裁决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7-08 |
| [ 成文日期 ] | 2026-07-08 |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送达《撤销经营主体登记事项决定书》的公告(三教酒厂)
永川市三教酒厂、张进(敬)华、陈宪(现)才、洪大谦、邓定碧、苏项(相)顶、周义强、杨德尧、江振国、张哲琼、宋华、宋代斌、刘世强、苏祥华、李玉明、邓兴刚、章德理、孙明刚、谢方彬、易元波、蒋良洪、任再彬:
由本局受理调查的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人民政府申请撤销2024年3月21日永川市三教酒厂注销登记一案,已于2026年7月2日作出决定,现向你(单位)送达《撤销经营主体登记事项决定书》。
因永川市三教酒厂住所注册登记住所无法联系,文书邮寄身份证地址无法联系,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进行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经营主体登记事项决定书》,上述《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经营主体登记事项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附件:《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经营主体登记事项决定书》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