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53803Q/2026-00133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03 | [ 发布日期 ] | 2026-04-03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53803Q/2026-00133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4-03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03 |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经营主体登记事项决定书(重庆大安重型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大安重型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由本局受理调查的刘翔被重庆金盆投资有限公司股东登记一案,已于2026年3月25日作出决定,现向你单位送达《撤销经营主体登记事项决定书》。
因重庆大安重型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住所无法联系,文书邮寄无人签收,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进行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经营主体登记事项决定书》,上述《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经营主体登记事项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附件:《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经营主体登记事项决定书》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