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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53803Q/2026-00067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裁决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2-11 | [ 发布日期 ] | 2026-02-11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53803Q/2026-00067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裁决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2-11 |
| [ 成文日期 ] | 2026-02-11 |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陈述申辩及听证告知书》的公告
黄晋:
由本局受理调查的刘翔被重庆金盆投资有限公司股东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送达《撤销行政许可陈述申辩及听证告知书》。
因重庆金盆投资有限公司住所注册登记住所无法联系,文书邮寄身份证地址上门无人,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进行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陈述申辩及听证告知书》,上述《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陈述申辩及听证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附件:《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陈述申辩及听证告知书》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0日
附件: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行政许可陈述申辩及听证告知书
黄晋:
由本局受理调查的刘翔被重庆金盆投资有限公司股东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行政许可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2016年4月22日,委托代理人黄昌勤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股份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等办理变更登记,主要是原股东陆晓晖将10%股份转让给刘翔,原股东重庆大安重型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黄晋、卢燕、陆晓晖变更为股东重庆大安重型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黄晋、卢燕、刘翔,董事、经理、监事人员不变。
在变更登记过程中,提交的刘翔身份证复印件系刘翔因证件丢失申请补领之前的身份证,且法定代表人陆晓晖在刘翔不知情的情况下在《股份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等代刘翔签署姓名。重庆金盆投资有限公司在2016年4月22日变更登记过程中提交虚假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规定,本局拟撤销重庆金盆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4月22日变更登记。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你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何冬 联系电话:61188330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