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53803Q/2026-00042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1-26 | [ 发布日期 ] | 2026-01-26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53803Q/2026-00042 |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1-26 |
| [ 成文日期 ] | 2026-01-26 |
关于岁末年初“杀年猪”“吃刨猪汤”活动的食品安全提示书
春节临近,我区 “杀年猪”“吃刨猪汤” 等传统民俗活动迎来高峰期。为保障大家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现就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厘清各方责任,共筑安全防线
聚餐举办者(主人家)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若自行操办或请非经营性人员协助,须严把原料采购、人员健康、加工卫生关。若聘请有资质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或“一条龙”服务承办,双方须明确责任,承办方应当自开展经营活动之日起10日内向经常居住所在地镇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提交申请,取得《重庆市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备案卡》,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并取得健康证明。
二、落实关键措施,确保聚餐安全
(一)严控原料准入。举办者或承办者务必从正规渠道采购猪肉,查验并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认清肉品上的检疫合格验讫印章。自养生猪建议委托定点屠宰场代宰并实施检疫。严禁屠宰、加工、食用病死畜禽或来源不明的肉品。
(二)规范加工操作。选择清洁、有遮蔽的加工场地,避免环境污染。严格执行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餐具有效消毒等基本操作规范。严禁使用野生菌、发芽土豆、霉变红薯粉、自采不明野菜、隔夜或反复解冻肉类等高风险食材;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严禁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加强高危物品管理。醇基燃料等非食用物质须醒目标识(建议使用蓝色着色剂),单独存放、专人管理,杜绝误食。
(四)严格执行食品留样。举办者或承办方应对每批次菜肴进行留样,每份不少于125克,于专用留样冰箱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并做好记录。
三、提高消费意识,参与社会共治
市民就餐时,请注意观察加工场所环境卫生,优先食用烧熟煮透的热食,慎食凉菜、生食。不食用感官异常、疑似变质食品,不采食不明野生蘑菇,不食用野生动物。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及时就诊并报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平安是福,健康是本。让我们共同努力,在传承年俗、分享喜悦的同时,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让 “刨猪汤” 吃得放心、聚得开心,共度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