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53803Q/2026-00066 | [ 发文字号 ] | (2026年第6期)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监管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2-11 | [ 发布日期 ] | 2026-02-11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53803Q/2026-00066 |
| [ 发文字号 ] | (2026年第6期)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行政监管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2-11 |
| [ 成文日期 ] | 2026-02-11 |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环节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6期)
在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永川区馨知味美蛙鱼食府的牛蛙
(一)抽检基本情况。永川区馨知味美蛙鱼食府的牛蛙(购进日期:2025年11月12日),经抽样检验,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购进牛蛙后加工成牛蛙类菜肴进行销售,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无抽样批次牛蛙,均已加工销售完毕。本局督促当事人开展问题产品召回工作,认真排查不合格原因,责令限期整改。并要求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本局针对当事人涉嫌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但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二、永川区春怡美蛙鱼头店的牛蛙
(一)抽检基本情况。永川区春怡美蛙鱼头店的牛蛙(购进日期:2025年11月12日),经抽样检验,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购进牛蛙后加工成牛蛙类菜肴进行销售,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无抽样批次牛蛙,均已加工销售完毕。本局督促当事人开展问题产品召回工作,认真排查不合格原因,责令限期整改。并要求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本局针对当事人涉嫌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但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