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53803Q/2025-00489 | [ 发文字号 ] | (2025年第23期)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监管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23 | [ 发布日期 ] | 2025-12-23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53803Q/2025-00489 |
| [ 发文字号 ] | (2025年第23期)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行政监管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5-12-23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23 |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环节2批次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23期)
在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2批次食品相关产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市永川桂西学校食堂的“碗(复用餐饮具)”
(一)抽检基本情况。重庆市永川桂西学校(以下简称当事人)食堂学生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消毒日期:2025年10月13日),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本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核查处置情况。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有100个“碗(复用餐饮具)”提供给学校的学生使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无抽样批次产品,本局督促当事人认真排查不合格原因,责令限期整改,并要求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本局针对当事人涉嫌餐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重庆市永川区万寿小学校食堂的“饭碗(复用餐饮具)”
(一)抽检基本情况。重庆市永川区万寿小学校(以下简称当事人)食堂学生使用的“饭碗(复用餐饮具)”(消毒日期:2025年10月13日),经抽样检验,大肠菌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核查处置情况。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有220个“饭碗(复用餐饮具)”提供给学校的学生使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无抽样批次产品,本局督促当事人认真排查不合格原因,责令限期整改,并要求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本局针对当事人涉嫌餐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