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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553803Q/2025-0037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9-26 [ 发布日期 ] 2025-09-26
[ 索引号 ] 11500000MB1553803Q/2025-0037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9-26
[ 成文日期 ] 2025-09-26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56期)

在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永川区黎昌俊副食百货超市经营的手指面包干(香菜牛肉味)

(一)抽检基本情况。永川区黎昌俊副食百货超市经营的手指面包干(香菜牛肉味)生产日期:2025年4月12日)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经营者整改情况。经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系生产厂家在生产过程中导致的。当事人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张贴召回公告,对不合格批次产品进行召回;加强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已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局针对当事人涉嫌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进货查验的义务,提供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以及该批次食品的合格证明资料,能够充分证明当事人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同时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并提供了进货票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帅郁强经营的荔枝

(一)抽检基本情况。帅郁强经营的荔枝(购进日期:202569日),经抽样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经营者整改情况。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系种植环节过量使用农药造成当事人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张贴召回公告,对不合格批次产品进行召回;加强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已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本局针对当事人涉嫌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9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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