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53803Q/2025-00370 | [ 发文字号 ] | (2025年生产环节第12期)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监管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24 | [ 发布日期 ] | 2025-09-24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53803Q/2025-00370 |
[ 发文字号 ] | (2025年生产环节第12期)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监管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9-24 |
[ 成文日期 ] | 2025-09-24 |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5年生产环节第12期)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重庆市永川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市领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被委托生产的网红鸡翅尖(香辣味)(辐照食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本局于2025年7月2日,依法向重庆市领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SP2025A21853),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被委托生产的1批次网红鸡翅尖(香辣味)(辐照食品)(生产日期:2025-03-14)已由委托方全部销售给各经销商。
(二)生产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当事人生产上述网红鸡翅尖(香辣味)(辐照食品)(生产日期:2025-03-14)共5件均已由委托方全部销售给各经销商。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开展了不合格产品召回工作,并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和委托方共同排查不合格原因,采取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生产留样和后续同类产品进行送检,检验合格后再生产。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