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53803Q/2025-00039 | [ 发文字号 ] | (2025年生产环节第2期)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监管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1-26 | [ 发布日期 ] | 2025-01-26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53803Q/2025-00039 |
[ 发文字号 ] | (2025年生产环节第2期)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监管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1-26 |
[ 成文日期 ] | 2025-01-26 |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生产环节第2期)
在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市永川区老君洞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包装饮用水(天然泉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包装饮用水(天然泉水),生产日期:2024年8月27日,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我局针对重庆市永川区老君洞山泉水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该公司生产了120桶包装饮用水(天然泉水)。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该企业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三)原因排查及该企业整改情况。经该企业排查后认为,因其在加工过程中未完全履行企业应尽管理责任,包装水桶未按照要求严格消毒导致抽检不合格。该企业结合造成本次抽检不合格的原因,已开展自查整改。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该企业开展整改后复查,已整改到位。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