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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553803Q/2025-000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15 [ 发布日期 ] 2025-01-15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环节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1期)


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永川区林林林铺盖面店(以下简称当事人)加工制作销售的馒头,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乙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加工制作的80个馒头(加工日期:2024年9月24日)已全部对外销售,本局督促当事人开展问题产品召回工作,认真排查不合格原因,责令限期整改。并要求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本局针对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馒头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供应者信息、合格证明文件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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