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53803Q/2020-0015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永川区市场监管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0-12-31 | [ 发布日期 ] | 2020-12-31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53803Q/2020-0015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永川区市场监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0-12-31 |
[ 成文日期 ] | 2020-12-31 |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在重庆市2020年食品专项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露华浓酒,生产日期:2018年07月11日,质量等级:优级,生产者名称:重庆石松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抽样单编号:SC20500000650844732,检验结论:总酯(以乙酸乙酯计)项目不符合GB /T10781.1-2006《浓香型白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我局依法对重庆石松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了现场检查。经实地检查,该批次产品共计生产105件(规格:8瓶/件),现场查封71件,已销售34件。
(三)召回情况。我局已依法监督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并立案调查。企业已采取主动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主动召回等措施。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经重庆石松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自查,由于低度白酒易发生酯水解,存在“酸增酯减”现象,加之两年货架期导致总酯不合格。现已从酒体设计,选择酯类物质较高原酒;加强质量检测,提高白酒出厂总酯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整改。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