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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553803Q/2024-00115 [ 发文字号 ] 永川市监发〔2024〕16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11 [ 发布日期 ] 2024-05-11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2024年度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成员单位:

按照《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永川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永川市监联席办〔20241号)要求,为切实加强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我区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制定本抽查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5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永川区2024年度机动车检验、生态

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按照《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永川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永川市监联席办〔20241号)要求,为切实加强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我区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制定本抽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时间

本次抽查工作时间为20244月至202410月。

二、检查对象

对辖区内已取得市市场监管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9家机动车检验机构按照20%的比例、从事生态环境监测的3家检验检测机构按照40%的比例随机抽取。

三、检查人员

由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按“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各单位抽取4名监管执法人员,组成执法检查组。

四、检查内容

(一)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联合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实施重点监管。区市场监管局主要对机动车检验机构是否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设备检定、标准执行等情况开展检查并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区生态环境局主要对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过程开展检查并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区公安局主要对是否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进行检查并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二)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联合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应持续加强对生态环境检测机构监管,对机构是否持续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遵守法律法规、监测报告质量、实验室质量管理落实等情况开展检查,严厉打击未经检验检测出具监测数据和结果、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出具不实、虚假环境监测报告的行为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实施处罚,加强信用信息公示,实施停止采信监测数据结果等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涉嫌构成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等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检查方式及要求

(一)实地核查前,可根据需要查阅市场主体登记、备案、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基本信息,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事先检索,初步了解市场主体的存续情况、可能存在的问题等,提高检查效率。

(二)实施现场检查时,每个单位至少派出2名检查人员

并出示执法证件,说明来由。

(三)检查中,可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相结合方式开展抽查检查,确保抽查结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执法人员应如实填写检查表。检查表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人、最高管理者)签字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执法人员应注明原因,必要时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予以见证。

六、检查结果后处置

(一)严格录入时限和质量。执法人员检查完毕后15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重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二)严格行政执法。对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监测行为存在不规范或违法违规情况的,视情形给予告诫、责令限期改正、行政处罚等处理。

(三)加强行刑衔接。涉嫌构成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等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要高度重视,做好部门联合监督抽查的协同配合,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严守工作纪律。监督抽查应当严守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要求,严格依法实施。现场检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不得由被检查机构承担任何费用,不得收取被检查机构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不得参加任何参观或宴请。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结合监管实践,及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和查处结果,对发现的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检验检测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切实形成宣传声势,提高监督抽查的影响力和震慑力。

区市场监管局认监科:苟艳,联系电话:13983861216

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王小娇,联系电话:13594600789

区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钟万祥,联系电话:1337073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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