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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553803Q/2023-0029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1-16 [ 发布日期 ] 2023-01-17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行政执法年度数据统计公示

(表1)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单位名称行政许可实施数量(件)撤销行政许可数量(件)法制审核数量(件)备注
申请数量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审核数量纠错数量
1永川区市场监管局813179757417314



2








3

















合 计813179757417314



说明:
1.统计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以及进行法制审核的数量。
2.准予变更、延续和不予变更、延续的数量,分别计入“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
3.行政执法机关的下属单位的执法数据在表中依次填写(下属单位包括:本行政执法机关垂直管理的分支机构,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主管的依法授权具有行政执法权的组织,依法委托的组织,主管的其他具有行政执法权的机构,下同)。

(表2)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单位名称行政处罚实施数量(件)罚没金额(万元)简易程序数量(件)一般程序数量(件)法制审核数量(件)涉嫌犯罪移送案件数量(件)司法机关受理案件数量(件)
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其他行政处罚合计


审核数量纠错数量

1永川区市场监管局3870270281001010009949873.17768881881066
2











































合计3870270281001010009949873.17768881881066
说明:
1.统计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以及法制审核的数量(包括经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被撤销的行政处罚决定数量)。
2.其他行政处罚,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比如驱逐出境等。
3.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计入一件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通报批评,(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7)行政拘留。
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5.警告行政处罚,属于要式行政行为,必须作出并送达书面处罚决定书。口头警告属于一般的批评教育,不具有强制力,不属于行政处罚。
6.乡镇(街道)受委托实施的行政处罚(如应急、消防、道路交通委托执法事项)应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计入对应栏目。

(表3)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单位名称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件)合计法制审核数量(件)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审核数量纠错数量
1永川区市场监管局97161002582580
2







3















合计97161002582580
说明:
统计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以及法制审核数量。
(表4)行政强制执行情况统计表
序号单位名称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件)合计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法制审核数量(件)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审核数量纠错数量
1永川区市场监管局00000000

2










3





















合计00000000

说明:
1.统计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以及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予以法制审核的数量。
2.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如《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强制拆除;《煤炭法》规定的强制停产、强制消除安全隐患等。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5)行政征收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单位名称行政征收实施数量法制审核数量(件)备注
行政收费土地征收其他行政征收

金额(万元)数量(件)审核数量纠错数量
1永川区市场监管局000000
2







3















合计000000
说明:
1.行政征收的统计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施数量。(因征税属于中央垂直管理,不列入统计范围)
2.土地、房屋征收实施数量的统计,以政府正式批文为准。

(表6)行政征用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单位名称行政征用实施数量(件)法制审核数量(件)备注
审核数量纠错数量
1永川区市场监管局000
2




3









合计000
说明:
统计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因抢险、救灾、反恐等公共利益需要而作出的行政征用决定的数量。

(表7)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单位名称行政检查实施次数备注
1永川区市场监管局23486
2


3





合计23486
说明:
统计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的行政检查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附件下载:

(表1)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xlsx
(表2)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xlsx
(表3)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情况统计表.xlsx
(表4)行政强制执行情况统计表.xlsx
(表5)行政征收实施情况统计表.xlsx
(表6)行政征用实施情况统计表.xlsx
(表7)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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