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53803Q/2025-00435 | [ 发文字号 ] | (2025年生产环节第15期)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监管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1-21 | [ 发布日期 ] | 2025-11-21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53803Q/2025-00435 |
| [ 发文字号 ] | (2025年生产环节第15期)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行政监管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5-11-21 |
| [ 成文日期 ] | 2025-11-21 |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生产环节第15期)
在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友邦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麻辣海带丝
(一)抽检基本情况
麻辣海带丝(生产日期:2025-06-01),商标:東水門和图形;规格:计量称重;生产日期:2025-06-01;标称生产者名称:重庆友邦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厂。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2025)MJHY-D64344)的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1964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藻类及其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生产经营者整改情况。当事人进行了不合格原因分析,造成此次麻辣海带丝(生产日期:2025-06-01)抽检不合格产品原因是:1、检查发现灭菌设备内,底部蒸汽管道部分出气孔洞略有堵塞,造成蒸汽加热灭菌设备内的水升温不及时且温度分布不均匀。2、当日操作灭菌设备员工疏忽,气阀开度过小,并未能及时发现水温上升缓慢的异常情况,致使灭菌设备内水温上升缓慢,进而造成该批次产品在灭菌过程中出现灭菌不彻底、不均匀的情况。当事人已做出如下整改:1、拆换掉灭菌设备内旧蒸汽管道,重新安装并加密灭菌设备内的蒸汽管道,并加装多个气阀以更精准的调节灭菌设备内各区域的蒸汽量大小,使灭菌设备内水温能更快的上升,且水温度分布更均匀一致。2、灭菌车间内已安装计时报警器,辅助员工能更准确操作并监控灭菌设备的运行情况。3、增加设备检查的频次,发现异常及时维修整改。4、已组织全厂员工开会,加强食品安全意识培训,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流程执行,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当事人已开展召回工作,召回生产日期为2025年6月1日,规格为2.5kg*2袋/件的麻辣海带丝共计19.5件,其余同批次产品已售完,无法召回;当事人对前述召回的麻辣海带丝(生产日期:2025-06-01)共计19.5件,全部进行了焚烧处理。当事人已向本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三)对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本局针对当事人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构成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及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的规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