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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553803Q/2025-00240 [ 发文字号 ] 2025年生产环节第5期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27 [ 发布日期 ] 2025-06-27
[ 索引号 ] 11500000MB1553803Q/2025-00240
[ 发文字号 ] 2025年生产环节第5期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6-27
[ 成文日期 ] 2025-06-27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生产环节第5期)


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哄饭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麻辣萝卜干(酱腌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1、麻辣萝卜干(酱腌菜)(商标:无我不欢,规格型号:500/袋),生产日期:2025310日。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NoA25SZ00196)的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麻辣萝卜干(酱腌菜)(商标:哄饭饭,规格型号:500/袋),生产日期:2025310日。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No2025-03CP030987)的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本局针对重庆哄饭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该生产主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该生产主体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三)原因排查及生产经营者整改情况。经该生产主体排查,不合格原因系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造成的。该生产主体结合造成本次抽检不合格的原因,已开展自查整改。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该生产主体开展整改后复查,已整改到位。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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