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生产环节第12期)
在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永川区罗昌明菜油加工坊生产经营的菜籽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菜籽油,生产日期:2024年7月14日,经抽样检验,酸价(KOH)项目不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我局针对永川区罗昌明菜油加工坊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该加工坊生产了32L该批次菜籽油。经抽样检验,酸价(KOH)项目不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加工坊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五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责令该加工坊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该加工坊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
(三)原因排查及加工坊整改情况。经该加工坊排查后认为,因其储存条件不当,加之天气炎热,使得被抽检批次菜籽油酸价(KOH)项目指标偏高,导致抽检不合格。该加工坊结合造成本次抽检不合格的原因,已开展自查整改。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加工坊开展整改后复查,已整改到位。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