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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6期)

日期:2024-02-19


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3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永川区尚宜食品超市经营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永川区尚宜食品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经营的香蕉(购进日期:20231113日),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购进抽样批次香蕉后销售完毕。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无抽样批次产品。本局督促当事人认真排查不合格原因,责令限期整改。并要求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涉嫌销售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合格证明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蒲德学经营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蒲德学(以下简称当事人)经营的香蕉(购进日期:20231120日),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购进抽样批次香蕉后销售完毕。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无抽样批次产品。本局督促当事人认真排查不合格原因,责令限期整改。并要求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涉嫌销售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合格证明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永川区伙计粮油经营部经营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永川区伙计粮油经营部(以下简称当事人)经营的香蕉(购进日期:20231121日),经抽样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购进抽样批次香蕉后对外销售并销售完毕,现场检查时无抽样批次产品。本局督促当事人认真排查不合格原因,责令限期整改。并要求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涉嫌销售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合格证明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2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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