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能机器人 | 无障碍 | 关怀版 | 手机版 网站支持IPV6 各区县局
各区县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永川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专栏>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及后处置
[ 索引号 ] 11500000MB1553803Q/2022-00046 [ 发文字号 ] (2022第1期)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1-20 [ 发布日期 ] 2022-01-20
[ 索引号 ] 11500000MB1553803Q/2022-00046
[ 发文字号 ] (2022第1期)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2-01-20
[ 成文日期 ] 2022-01-20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2第1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三笙梦酒庄有限公司生产的酸奶味冰红葡萄配制酒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酸奶味冰红葡萄配制酒;规格型号:300ml/瓶;生产日期:2021-06-20。测得酒精度,9.5%vol, 标准指标12.0±1.0%vol,低于最低允许限值1.5 %vol。检验结论:酒精度项目不符合 Q/YS 0001S-2021《蒸馏配制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我局依法于2021年11月5日向该生产企业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生产日期:2021-06-20的酸奶味冰红葡萄配制酒一共生产973瓶,留样5瓶,其余全部销售完毕。

(三)我局已依法监督该生产企业暂停生产并召回不合格产品该生产企业已主动暂停生产不合格产品。对已销售不合格产品,主动发布了召回公告等措施。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生产企业立即开展了自查。因在产品检验时,蒸馏前使用的容量瓶与蒸馏后使用的容量瓶不是同一个容量瓶,故检验时酒精浓度误差太大,造成当时产品检验酒精浓度合格的假象。产品中酒精度项目,不符合标准,导致产品质量不合格。

二、重庆市永川区祥鑫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的冬瓜糖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冬瓜糖,抽样单编号:GC21500118654200260,检验结论:霉菌项目不符合GB 1488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密饯》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批号:2021年9月11日。

(二)现场检查情况。我局依法对该企业实施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有被抽检产品库存,经查该批次冬瓜糖共计生产20袋,规格2.5kg/袋,当事人共销售冬瓜糖20袋,销售额计400元。

(三)我局已依法监督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并立案调查。企业已采取主动暂停生产不合格食品、主动召回等措施,但企业未能召回相关产品。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经重庆市永川区祥鑫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自查,没有很好的履行保存义务,消毒灭菌灯安放不规范,对产品的性能、质量没有很好的了解,对食品安全方面的国家法律法规掌握不够,导致该批次产品霉菌项目不合格。该企业采取了积极的整改措施,更换新的消毒灭菌灯,悬挂于合适位置,能充分消毒杀菌,确保出厂的产品都是合格产品。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