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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区抵制茶叶过度包装倡议书

日期:2023-08-01


为倡导绿色消费、低碳生活,遏制茶叶过度包装现象,推动我区茶产业健康发展,按照《永川区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特向各茶叶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广大消费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茶叶生产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茶叶包装层数、包装成本、包装空隙率等方面的规定,依法依标生产经营。

二、茶叶相关生产经营主体要积极学习将于2023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认真开展自查、自检工作,尽早贯标、用标、达标,不打“擦边球”,不存侥幸心理,确保标准实施时整改到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在线预览或下载方式:登录网页“https://openstd.samr.gov.cn/bzgk/gb/index”检索框输入“GB 23350-2021”检索。

三、茶叶相关生产经营者应当树立“节约资源、绿色简约”等理念,提倡简约而不简单的商品包装新观念,推动茶产品回归商品本身属性;应积极探索建立包装循环利用机制,持续提升产品创新研发能力和生产工艺水平,优化商品包装设计,减少商品包装层数、材料、成本,避免过度包装,做到包装材料适当、结构优化、用料适度、无害加工、绿色生产。

四、电商平台要加强平台内茶叶相关经营者主体资质审核,要求经营者提供上架茶叶产品或包装材料检验合格报告或承诺声明。鼓励茶叶经营者向供应方提出有关商品绿色包装和简约包装要求,避免销售过度包装茶叶。

五、广大消费者要摒弃搞攀比、比阔气等不良风气,自觉抵制“豪华包装”茶叶商品,通过正规渠道选购茶叶并保存购物凭证,若发现有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永川区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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