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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4-04-29


一、评估概况

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永川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联席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政策文件要求,委托赛瑞驰(重庆)第三方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区商务委、区经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水利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医保局、区司法局、区林业局、区金融办、区高新区管委会、区大数据发展局、区招商投资局和区应急局等15个部门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总体实施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估。

二、制度落实总体情况

从评估情况看,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切实规范行政行为,提升公平竞争治理能力和水平,制度总体落实情况较好,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三、评估发现的问题

(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署不够扎实

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交的制度建设材料来看,部分被评估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署不够充分,有待进一步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未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方案;(2)未组织开展内部针对性公平竞争的学习和培训会议;(3)未向社会公众宣传公平竞争审查制度;(4)未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台账或相应存档记录;(5)未形成年度总结报告。工作部署落实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审查范围识别不够准确,政策文件自审不全面

评估组在审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在日常审查工作中由于对公平竞争审查范围识别不够准确和全面,部分应纳入审查范围的政策措施未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

(三)审查流程不够规范

被评估单位《公平竞争审查表》填写不规范,存在未填写征求意见情况、未填写是否适用例外规定、审查机构负责人未签字(盖章)、征求意见对象有误的情形。

(四)公平竞争自我审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本次评估中,被评估单位政策措施整体抽样差错率偏高,部分被评估单位自我审查质量不够高。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推进建设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

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机制建设是至关重要的基础环节,通过健全审查规则、完善规则机制、加强组织保障,更高质量、更大力度地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策措施审查机制

一是确立工作责任。严格落实“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做到审查人员明确、审查责任明晰。二是明确审查范围。各被评估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形成工作机制,做到应审必审,确保审查的全面覆盖。三是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制定相关的工作方案,规定具体的审核标准、流程和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推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一是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建立信息共享、协同联动机制,处理多部门间涉及同一问题时的协同工作,以达成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更好推进和更高质量的完成。二是准确把握审查标准。在实际审查工作中,要深刻理解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精神,准确把握审查标准内涵,坚持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以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操作原则,既要关注竞争的公平性,也要关注竞争的充分性、有效性、合理性、例外性,将审查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积极开展宣传培训。营造公平竞争的工作氛围,潜移默化地强化单位人员在公平竞争意识。

重庆市永川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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