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91037M/2025-0003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1-13 | [ 发布日期 ] | 2025-01-24 |
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渝北市监许可撤字〔2025〕001号
当事人:重庆京粮农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利害关系人: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MACMQCWJ2J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中央公园北路267号附12号2-1
2024年4月,我局接到市局《关于核查有关假国企线索的通知》,其中重庆京粮农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涉嫌假冒国有企业。为查清事实,我局立案开展调查,通过现场检查、调查询问、收集书证等认定:重庆京粮农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虚假市场主体登记的情形,符合撤销登记的法定条件。我局于2024年4月25日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依法进行了公示,现45日期限已满,无相关人员和单位向我局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本局决定撤销当事人的公司设立登记。
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