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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特殊食品经营静态风险因素分值表

日期:2023-12-27

附件3

重庆市特殊食品经营静态风险因素分值表


编号:TSJFxxxx xxxx xxx

被评定

单位名称


被评定

单位地址


食品经营

许可证号


评定时间

年    月    日

评分项

(共40分)

参考分值

评分

特殊食品经营场所面积(m2

5分)

200以下

201-1000

1001-2000

2001-3000

3000以上


1

2

3

4

5

经营种类

30分)

——

常温贮存

特殊食品

——

冷藏冷冻

特殊食品

——


——

10

——

20

——

经营类别

5分)

零售

批发

批发兼零售或网络销售


1

3

5

静态风险因素分值

检查评定人员签名


说明:

1.总局相关指导意见中食品销售静态风险因素最高分值为40分,但由于特殊食品经营中不涉及现场制售,故特殊食品经营最高静态风险因素分值为30分。

2.特殊食品经营场所面积为同一经营地址内特殊食品食品销售、贮存场所的面积总和。

3.有多种经营种类的,按分值最高计分,如经营常温、冷藏特殊食品的,经营种类按20分计。

4.现场检查中,使用《检查要点表》记录、计算静态风险因素分值的,可不使用本表。

5.编号:TSJFxxxx xxxx xxx”中,“TSJF”代表特食经营静态风险因素分值,第1-2位“X”填区县局代码,第3-4位“X”填镇街市场监管所代码(由区县局自行制定),第5-8位“X”填年度号,第9-11位“X”填本地流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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