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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预防夏季食物中毒的消费提示

日期:2023-07-25


夏季气温较高、防汛形势严峻,汛期洪涝灾害与各类食品安全风险因素交织易形成交叉污染,各类致病细菌大量繁殖污染食物导致食物腐败变质引发食物中毒;同时,野生蘑菇、野果和野菜因夏秋季雨量充沛而进入生长旺盛期,误采误食有毒有害品种容易发生食源性疾病等事件。为保障夏季食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范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现就做好夏季汛期食物中毒预防工作提示如下。

餐饮服务单位主动履责守法

严把食材管理关

严禁购买被洪水、雨水浸泡过的食品原材料,采购食品原材料时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标识;

严格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安全可靠可追溯,不得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野生动物、野生渔获(河鲀)、野生菌菇菇、野菜、野果等植物, “三无”食品、“山寨食品”以及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不得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不得添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非食用物质;四是不得售卖无标签散装白酒及自制泡酒。

严格从业人员健康关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每日晨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是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规范佩戴口罩,按照正确的程序清洗消毒手部后方可进行食品加工制作;

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对食品制售过程食品安全风险应知应会。

严格加工制作关

做好环境、工具容器和餐饮具的消毒,减少食品污染环节;

加工食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

严格按照“五专”要求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管理和使用食品添加剂;

严格落实醇基燃料专人管理、警示标签、颜色警示等防控措施,防止作为白酒误饮误食;

加工制作四季豆、豆浆等食品时必须烧熟煮透;

严禁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野生毒蕈、发芽或切开后已变色的土豆、霉变红薯、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及各类野菜、野果、野菌;

受洪涝污染的设备、设施及器具必须经严格清洗消毒后方可投入使用,受洪水、积水污染的食品不得投入市场;

发现变质的食品和食品原料要及时销毁;

禁止受潮、霉变的食品原料及包装材料再次投入生产使用。

做好汛期预防自救

尽可能保证洪水、积水不进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受灾严重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恢复正常的食品生产经营前,要切实做好生产经营场所的消毒和食品加工各环节的环境与设备检验,确保生产经营场所卫生条件符合有关生产经营的要求。

严格落实特定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人数超过 100人的食品“留样”管理。留样食品重量不少于 125g,要用专用容器、专用保鲜柜、专人保管 48 小时,要写明时间、制作人、名称、留样人、保管人并作好记录。

人民群众增强防护意识

居家制作食物注意事项

不要加工制作和食用被水浸泡过的粮食和食品,不购买来源不明、已变质、外观异常或超过保质期的食物或食物原材料,坚决不买野味(野生动物、野生渔获物、野生植物、野生菌菇菇);

不要加工制作和食用死因不明、来源不明的鸡、鸭、猪、牛等畜禽动物肉品;

洪涝灾害后及时清除室内外淤泥、垃圾、积水,防止蚊蝇孳生;

生熟食品要分开放置、避免交叉污染,食物原辅料要根据其不同特点和要求,选择在常温、通风、冷藏或冷冻条件下储存;

预包装食品要按照标签说明的贮存条件和温度进行存放,并在保质期内食用。

选购食品和食品原料注意事项

选购食品和食品原料,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经营单位购买,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

不要加工制作和食用死因不明、来源不明的鸡、鸭、猪、牛等畜禽动物肉品;不购买无证小摊贩出售的食物,尤其是生食水产品(刺身)、裱花蛋糕、凉拌菜、豆制品、肉制品等高危食品;

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留意食品包装是否完好干净,食品是否过期变质。不要购买包装破损、带有水渍或明显污染的食品;

选购散装食品时,要留意存放容器上所标识的散装食品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并在保质期范围内尽快食用,不要一次性大量购买散装食品;

购鲜活食用农产品时,建议遵循按需购买、尽快食用的原则,选购猪肉时,要查看销售现场公示的检验检疫证明及胴体的检验检疫印章。选购蔬菜及水果时,不要选择颜色、形状和气味异常的蔬果;选购鱼肉蛋类食品时,要观察肉体弹性、鱼眼颜色和蛋的外观色泽。

外出就餐注意事项

在外出就餐和网络订餐时要选择正规经营场所或售卖商家,优先选择实施“明厨亮灶”和餐饮服务量化等级高的餐饮服务单位;

消费者尽量少选择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在选择冷食类、生食海产品、自制饮品等菜品时要查看商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标注的经营范围是否包含该品种。谨慎食用所谓“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食品及易过敏食品,不喝无标签标识、浸泡药材成分不清等来历不明的药酒;

就餐前注意观察食物是否感官异常,不吃腐败变质和未烧熟煮透的食品,网络订餐收到食品后,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被开启的痕迹、餐食是否被污染等,并及时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就餐后应主动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

果、蔬食用前做到“冲冼、浸泡、清洗”

将残留在果、蔬表面的有害物质充分稀释后再食用,预防化学性和虫卵引起的食物中毒。

使用安全的水和食材

烹饪时应保持过程清洁、生熟分开、煮透烧熟,不食用平时很少或没食用过的食物,避免过敏。

做到“6 不吃 1 不饮”:

不吃来源不明食物、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不吃隔夜饭菜和变味的剩饭剩菜、不吃在冰箱放置过久的食品、不吃劣质熟食品特别是外观鲜红的肉制品、不吃腌制时间不足 9 天的腌菜,不饮用自制药酒。

改善饮食行为习惯

提倡家庭实行分餐制,养成使用公勺公筷好Ⅶ惯;

饭前、便后、加工食物前要用肥皂和流动水仔细清洗双手,降低“病从口入”的风险;

餐饮食品烧熟煮透后至食用前的时间要严格控制在 2 小时以内,常温下餐饮食品的保存时间不宜超过 2 小时,若再食用时食用前要充分加热至中心温度超过 70℃以上;

不食用变味、发粘、发霉等变质食物,不直接饮用未经过任何安全处理的地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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