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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四举措压实零售药店 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日期:2022-09-15

当前,全国疫情多点散发,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强化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切实发挥零售药店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哨点”作用,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四举措压实零售药店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一是全区通报,发放告诫书。近期,万盛经开区督察组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暗访,发现有部分药店未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扫码等措施,随后,区市场监管局立即行动,对区督查通报的21家零售药店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责令立即整改,要求其他药店举一反三,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向全区155家零售药店发放《强化疫情防控要求告诫书》,要求药店立即传达学习至每一位从业人员,目前已收到所有药店的传达学习情况反馈。

二是召开会议,再强调部署。召开全区药房疫情防控紧急工作部署会,全区零售药店的法人或实际投资人、连锁药房片区经理共61人参会。会议对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21家零售药店再次进行通报,组织学习了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严格落实公共场所“渝康码”验码工作的通知》、《重庆市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学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并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东渝药房和平药房负责人在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对区督查通报批评作了深刻检查,并就下一步落实药店疫情防控责任提出可行措施。

三是签订承诺书,守好防疫“哨点”。全区零售药店法人(负责人)签订《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承诺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郑重向社会各界做出承诺:认真执行测量体温、查验“两码”、扫场所码等常态化防疫措施,发挥好防疫前沿哨点作用。所有从业人员向所在药店(连锁公司)签订《零售药店从业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落实个人责任,承诺认真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严守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是强化监管,严格督促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对疫情防控要求仍然落实不到位的零售药店,采取全区通报批评、责任约谈、限期整改、脱产培训等措施,直至停业整顿,确保我区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大零售药店药品安全检查力度,对违反《药品管理法》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全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市场秩序,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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