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行“住所申报承诺制” 为市场主体准入再“松绑”
“申报材料减少了,服务效率提高了,‘住所申报承诺制’真是太方便了!”日前,市民犹明尾在区行政服务大厅市场监管服务窗口成功办理了营业执照,从签署申报承诺书到顺利取得营业执照,前后不到两个小时。
犹明尾说,这并不是他第一次办理营业执照。以前,办理营业执照时,需要准备房产证明和相关其他材料,手续比较繁琐,周期也比较长。现在,不仅所需材料少了很多,而且取证时间也大幅缩短。
记者了解到,犹明尾能快速办理好营业执照,得益于我区从今年7月15日起全面推行的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制(即“住所申报承诺制”)。
区市场监管局注册和许可科负责人吴向宁告诉记者,以前市场主体在申请设立、变更住所时,需提交房屋租赁协议、房屋产权证明等一系列住所使用证明材料,但如何提供一份符合要求的租赁协议、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要如何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材料等问题,往往让经营者摸不着头脑。如今,随着“住所申报承诺制”的全面推行,这些问题都迎刃而解。
“现在,申请人不用再提交权属证明和租赁协议等场所证明材料,只需要提交营业执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对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等事项作出书面承诺,就能快速办理营业执照。”吴向宁说。
据悉,为持续优化辖区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性成本,充分释放场地资源,2017年以来,我区已陆续在万盛老街创业孵化园、塔山微型企业创业基地、八〇一创业孵化基地等15个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集聚区域试点推行“住所申报承诺制”。据统计,在全面推行“住所申报承诺制”前,全区已有1100余户市场主体享受“住所申报承诺制”改革红利,“轻松”进入市场。
“全面推行‘住所申报承诺制’是我区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之一。”吴向宁表示,接下来,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存在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等相关违法行为的市场主体,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和信用监管措施,确保“住所申报承诺制”健康推行,打造高质量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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