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B4657XW/2026-00244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8-17 | [ 发布日期 ] | 2026-08-17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B4657XW/2026-00244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8-17 |
| [ 成文日期 ] | 2026-08-17 |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蜜薯不合格风险控制情况通告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蜜薯不合格风险控制情况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万盛经开区满意百货超市店经营的蜜薯不合格
(一)不合格食品抽检基本情况。2026年4月26日,我局对万盛经开区满意百货超市店经营的蜜薯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情况。2026年5月25日,我局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并送达了《检验报告》《重庆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申请复检、提出异议的权利、途径和法定期限。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复检申请、未提出异议。
(三)不合格食品控制情况。经现场检查,当事人销售的不合格蜜薯,已售出104kg,无剩余库存待售。我局已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上述不合格食品。当事人已于2026年8月11日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1.停止经营不合格蜜薯。2.通知供货方该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3.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不合格产品信息。4.配合供应商生产者开展召回工作。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2026年5月27日我局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当事人于2026年8月11日向我局报告了风险控制、原因排查和整改情况。2026年8月11日,经我局复查验收,当事人已采取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强化食品安全管理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落实主体责任。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