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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B4657XW/2026-0003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6-01-29 [ 发布日期 ] 2026-01-29
[ 索引号 ] 11500000MB1B4657XW/2026-0003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6-01-29
[ 成文日期 ] 2026-01-29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陈述申辩及听证告知书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行政许可陈述申辩及听证告知书

重庆财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设立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行政许可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你公司于2014424日在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设立登记时,提供的股东会决议系虚假材料。你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了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本局拟撤销你公司2014424日的设立登记。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因在注册登记地址无法联系你公司,故本局依法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你公司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张廿         联系电话:023-48289076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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