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B4657XW/2025-00255 | [ 发文字号 ] | 渝万盛市监责改〔2025〕390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08 | [ 发布日期 ] | 2025-12-08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B4657XW/2025-00255 |
| [ 发文字号 ] | 渝万盛市监责改〔2025〕390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5-12-08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08 |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令改正通知书
渝万盛市监责改〔2025〕390号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华辰申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金融业务资质已被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八款,《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现责令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办理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名称变更前,我局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电子营业执照中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你公司名称(企业名称变更后,恢复现有名称)。逾期未办理名称变更登记的,我局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完成名称变更登记后可依法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拒不变更名称和经营范围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4日
(本责令改正通知书1式3份,1份送达,1份留档,1份送注册许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