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B4657XW/2025-0006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4-16 | [ 发布日期 ] | 2025-04-16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B4657XW/2025-0006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4-16 |
[ 成文日期 ] | 2025-04-16 |
特种设备注销公告
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的规定,截至2025年4月1日,在我局以个人名义办理使用登记的299只车用气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经我局核查,上述车主已无法联系或气瓶已不再使用,我局决定对上述299只车用气瓶采取使用登记公告注销,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上述使用单位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如有异议,可以向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询问或说明,逾期将作注销处理。
附件: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车用气瓶名单(截至2025年4月1日)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