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B4657XW/2024-00247 | [ 发文字号 ] | 渝万盛市监冒撤听告〔2024〕第004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监管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05 | [ 发布日期 ] | 2024-12-05 |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重庆顶才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听证告知书
重庆顶才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设立登记一案经本局调查终结。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理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你公司在办理设立登记时,向我局提交的房地证复印件系伪造,并于2015年4月20日取得公司营业执照。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拟作出撤销你公司于2015年4月20日设立登记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公司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也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 张廿 联系电话:023-48289076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