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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B4657XW/2024-00154 [ 发文字号 ] 万盛经开市监〔2024〕70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29 [ 发布日期 ] 2024-07-29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支持培育工作措施(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支持培育工作措施(试行)》的通知


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5部门《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注发〔202410号),区市场监管局等13部门联合制定了《万盛经开区个体工商户分类标准及认定办法(试行)》,经2024524日召开的万盛经开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和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第8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加大政策宣传及落实力度,做好扶持全区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工作。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经济信息局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交通运输局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农业农村局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商务局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局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工商业联合会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税务局

202478





万盛经开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支持培育工作措施

(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加大对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的选优和拔尖培养,现结合万盛经开区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普惠性政策

(一)享有政策优先权。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享受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的各项支持政策措施,在相关专业领域享受行业主管部门政策支持。优先享受本地区在资金、培训、贷款、社保、荣誉等方面的政策扶持。

(二)提供流量支持。依托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推进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数据库与互联网平台企业的信息共享和协同服务,建立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榜单和店铺标识,提供流量支持,提高品牌认知度。

(三)加大融资帮扶力度。建立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体系,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针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特点,鼓励金融机构将“个体工商户”分类结果应用于授信评价、金融产品匹配和预授信等工作,推出满足个性化需求的“个体贷”产品需求和服务。

(四)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受到警告行政处罚的,其信息不予公示;仅受到市通报批评或者较低数额罚款行政处罚的,其信息自公示之日起届满三个月即可停止公示,提高信用容忍度。推行观察期触发式监管,除触碰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财务安全,以及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等红线外,减少实地检查。对轻微违法行为,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不予处罚、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广泛使用宣传引导、信用承诺、行政提示、行政告诫、行政建议、行政约谈等非强制性手段,指导其依法合规经营。

(五)大力宣传推介。依托“万盛微发布”“万盛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网、微、屏媒介加大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专题宣传报道力度,开展典型事例推介,扩大社会知晓率,营造浓厚氛围。

二、针对性措施

(一)“知名类”个体工商户

1.深化品牌创建服务(依托行业协会、专业咨询机构等社会力量,开展品牌建设指导服务,提升知名类个体工商户商标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品牌规划、品牌运营等能力。鼓励知名类个体工商户参与品牌创建活动,提高市场份额,开展“线上+线下”“新媒体+传统媒体多渠道全方位、高密度社会面宣传,提升“知名”类个体工商户知名度。同时积极发挥老字号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老字号的保护和开发);

2.优化知识产品服务和保护(深化商标、专利质权登记受理便利化,探索在产业聚集区、特色街区等区域建设流动受理窗口);

(二)“特色类”个体工商户

1.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参与数字提升、艺术提升、餐饮提升等乡村旅游质量效益提升系列行动和产品线路推广等项目;

2.完善技术研发、产品设计、检验检测、质量追溯、营销服务等公共服务,帮助对接大中型企业、上下游资源;

3.依托各大商圈、特色步行街,以及大型商业综合体、重要交通枢纽等,设立一批本地特色产品展示销售区,举办展销活动,如新春年货购物节、林口桃花节、五和梨花文化旅游节等;

4.鼓励和支持参加万盛苗族踩山会、万盛“城市岛屿”美食节等系列活动,安排堡堂手工面、0一螺蛳、关坝米粉、南桐麒麟蹄花、雷锋垭雪梨膏、九锅箐老腊肉等特色产品展示宣传。

(三)“优质类”个体工商户

加强对金桥吹打、老黑山传统棕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传统手工艺、传统产品的技艺传承和价值挖掘,申报非遗工作室,评选行业领头人、技艺带头人、非遗传承人,参加“巴渝工匠2025”行动计划。鼓励、引导传承人在经营模式、市场拓展、财务管理等方面创新管理制度,赋予时代新内涵,积极培养新一代传人、匠人,加大对传统技艺挖掘整理和宣传报道力度。

(四)“新兴类”个体工商户

1.充分发挥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带动新兴类个体工商户增加研发投入,强化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依托知识产权品牌服务站,指导具备创新基础的个体工商户申报新兴类行业知识产权。

2.鼓励、支持新兴类个体工商积极投身平台经济,加大互联网经营技能培训力度。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给予减免基础费用、流量支持等各项服务措施。

3.推动有实力的个体工商户完善规范内部运作,面向全社会大力引进先进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建立健全比较完善、规范有序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生产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鼓励转型升级、升规升限,拓展国内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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