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B4657XW/2024-00038 | [ 发文字号 ] | 万盛经开知领办发〔2021〕1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11-09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6 |
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工作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万盛经开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工作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驻经开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措施》的要求,结合我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际,经过前期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形成了《万盛经开区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工作的具体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万盛经开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1年11月9日
(联系人:蔡玮;联系电话:48327657)
万盛经开区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
运用工作的具体措施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体系,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能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和营商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中办发〔2019〕56号),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措施》(渝委办发〔2020〕31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具体措施。
一、强化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
(一)强化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积极培育创新企业,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引导企业增加创新投入,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鼓励企业申报专利,加强专利信息利用,促进高质量专利产出,实现万盛经开区专利数质并举的提升。实施商标品牌培育计划,促进全区有效注册商标量稳步增长,围绕新材料、新能源设备及储能、精细化工、电子元器件等优势产业,打造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知名工业品牌,形成产业集群品牌,增强“万盛制造”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着力培育粮油等农副产品地理标志和区域公用品牌,加大对重点农产品品牌的宣传推广力度,打造一批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品牌。(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农林局;配合单位:经济信息局、商务局)
(二)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能。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运用效益、保护效果、服务能力,在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营等方面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积极探索培育高价值专利、高品质商标品牌、高质量版权作品,使知识产权成为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助力乡村振兴。充分运用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和农产品专利,大力发展地方特色产业,提升特色产业附加值。加强对“黑山谷猕猴桃”“黑山谷方竹笋”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推广应用,提升自主农产品商标品牌的影响力,提高农产品的综合经济效益,助推农业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党工委宣传部、市场监管局、农林局;配合单位:科技局、发展改革局、经济信息局、商务局)
(三)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案件处理规程,完善重大案件联合查办和移交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立案标准相关规定,执行案件移送有关制度,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立案标准协调衔接。健全公证存证、调解、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之间的衔接机制,形成各渠道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加强有关部门的日常沟通协调,推动不同渠道证据标准的统一。探索加强对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等的有效保护。(牵头单位:党工委政法办、市场监管局、文化旅游局、公安分局;配合单位:中心法庭、中心检察室)
(四)健全知识产权激励政策体系。统筹、优化、调整全区涉及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等环节的财政资助项目,形成有利于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水平保护、高效率运用的政策导向。将专利导航项目、知识产权风险预警、高价值专利、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等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的项目纳入资助范围。制定出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担保保险补助、风险补偿基金等政策措施,构建银行、政府、保险、担保等共同防范风险的融资模式,鼓励银行和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现知识产权价值转化。银行、保险等机构应积极推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类服务产品,加强宣传推广,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全区相关项目和政策应优先向拥有较多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倾斜,区级各相关部门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提供便利,开设绿色通道,提高办事效率。(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财政局;配合单位:科技局、发展改革局、经济信息局、各金融机构)
二、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五)加大行政保护力度。充分发挥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坚持日常监管和集中专项整治相结合,围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年度执法保护专项行动,加大对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对粮油等农副产品地理标志和区域商标品牌保护运用,保证粮油等农产品品质、提升产品信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恶意注册及囤积、无资质代理、虚假宣传、挂证等行为。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公示、投诉举报、过错责任追究、监督员等系列制度,提高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规范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文化旅游局;配合单位:党工委宣传部、农林局、商务局、公安分局、中心法庭、中心检察室)
(六)加强行政保护协作。参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加大对纳入川渝知识产权合作重点商标品牌保护名录产品的协作保护力度。健全完善行政与司法等跨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推进军民知识产权双向转化工作,建立知识产权“军转民”“民参军”双向转化机制,实时了解企业对先进专利技术的需求信息,建立全区专利先进技术需求库,组织指导本地民营企业等非传统军工单位,筛选具有军事应用前景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建立民用领域优势自主知识产权供给库。(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文化旅游局;配合单位:公安分局、中心法庭、中心检察室、经济信息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局)
三、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社会治理
(七)健全司法保护体系。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重点解决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各个环节的衔接问题以及知识产权刑事、行政审判案件集中管辖问题。推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专业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依法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严格执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入罪标准。落实知识产权诉讼证据规则,着力解决当事人“举证难”问题。加大侵权假冒犯罪刑事打击力度,开展常态化专项行动,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全面采集涉假大案要案相关信息,建设知识产权刑事犯罪信息数据库。(牵头单位:公安分局、中心法庭、中心检察室)
(八)强化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开展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鼓励商会、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园区等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发布行业、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制定合同范本、维权流程等操作指引。(牵头单位:党工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文化旅游局、财政局、民政局、工商联)
(九)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维权授助等服务平台建设,增强基层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完善知识产权公证工作机制,培育和发展调解和公证机构组织。鼓励当事人通过非诉讼方式化解纠纷,分区域、行业和领域建立知识产权纠纷矛盾化解机制,逐步形成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体系。在社区、企业、学校等探索设立知识产权志愿者制度。(牵头单位:党工委政法办、市场监管局、中心法庭;配合单位:党工委宣传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四、强化市场主体保护能力
(十)突出知识产权源头保护。实施高价值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培育工程,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提升创新研发水平。实施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指导企业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牵头单位:党工委宣传部、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农林局、发展改革局、经济信息局、科技局、教育局、国资管理中心、工商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十一)搭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积极推广知识价值信用贷并全面拓宽覆盖面,鼓励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开展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等保险业务。大力培育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打造“一站式”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优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知识产权维权、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水平。鼓励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维权互助基金。(牵头单位:党工委宣传部、科技局、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财政局、经济信息局、国资管理中心、工商联)
五、强化基础保障措施
(十二)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工作的领导,建立由区管委会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具体负责,区级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研究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重大问题。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费投入,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充实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牵头单位:各有关部门、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
(十三)加强人才保障。定期选派一批党政干部到高等院校、发达地区等参加知识产权专题培训。支持知识产权相关用人单位培育引进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人才享受我区人才政策。实施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计划,研究出台支持政策。积极推荐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参评国家部委及市级表彰奖励。加大领导干部知识产权培训力度,将知识产权课程纳入区党工委党校、普法培训等各类干部教育培训。(牵头单位:党工委组织部、党工委宣传部、市场监管局、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教育局、科技局、经济信息局、公安分局、中心法庭、中心检察室)
(十四)加强监督考核。完善通报约谈机制,提高执法监管效能。加强人大监督,适时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定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调研和情况通报。(牵头单位:党工委督查办、党工委组织部、党工委统战部、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党工委宣传部、文化旅游局)
(十五)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每年认真开展“知识产权周”“专利周”系列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各界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意识。强化日常宣传报道,在各级官网和各类媒体平台上宣传万盛经开区的特色商标品牌产品、知识产权优势重点企业等知识产权工作,提升万盛制造的知名度和竞争力。(牵头单位:党工委宣传部、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农林局、商务局、文化旅游局、科技局、经济信息局)
附件:
万盛经开区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任务分工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一)强化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 | |||
1 |
积极培育创新企业,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引导企业增加创新投入,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鼓励企业申报专利,加强专利信息利用,促进高质量专利产出,实现万盛经开区专利数质并举的提升。 |
市场监管局 科技局 |
经济信息局 |
2 |
实施商标品牌培育计划,促进全区有效注册商标量稳步增长,围绕新型材料、装备制造、医药健康、电子信息等支柱产业,打造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知名工业品牌,形成产业集群品牌,增强“万盛制造”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
市场监管局 |
商务局、农林局、经济信息局 |
3 |
着力培育粮油等农副产品地理标志和区域公用品牌,加大对重点农产品品牌的宣传推广力度,打造一批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品牌。 |
市场监管局 农林局 |
商务局 |
(二)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能 | |||
4 |
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运用效益、保护效果、服务能力,在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营等方面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积极探索培育高价值专利、高品质商标品牌、高质量版权作品,使知识产权成为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 |
市场监管局党工委宣传部 |
科技局、发展改革局、经济信息局、农林局 |
5 |
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助力乡村振兴。充分运用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和农产品专利,大力发展地方特色产业,提升特色产业附加值。 |
市场监管局 农林局 |
商务局 |
6 |
加强对“黑山谷猕猴桃”“黑山谷方竹笋”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推广应用,提升自主农产品商标品牌的影响力,提高农产品的综合经济效益,助推农业产业发展。 |
市场监管局 农林局 |
商务局 |
(三)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 |||
7 |
建立健全跨部门案件处理规程,完善部门间重大案件联合查办和移交机制。 |
市场监管局文化旅游局 |
中心检察室、中心法庭 |
8 |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立案标准相关规定,执行案件移送有关制度,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立案标准协调衔接。 |
市场监管局文化旅游局 |
中心检察室、中心法庭 |
9 |
健全公证存证、调解、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之间的衔接机制,形成各渠道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 |
党工委政法办 市场监管局文化旅游局公安分局 |
中心检察室、中心法庭 |
10 |
建立司法、行政执法、调解等有关部门日常沟通协调机制,推动不同渠道证据标准的 |
党工委政法办 市场监管局文化旅游局公安分局 |
中心检察室、中心法庭 |
11 |
探索加强对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等的有效保护。 |
市场监管局 |
中心检察室、中心法庭 |
(四)强化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 | |||
12 |
统筹、优化、调整全区涉及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等环节的财政资助项目,形成有利于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水平保护、高效率运用的政策导向。 |
市场监管局 |
财政局 |
13 |
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项目。 |
市场监管局 财政局 |
科技局、发展改革局、经济信息局、各金融机构 |
(五)加大行政保护力度 | |||
14 |
充分发挥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坚持日常监管和集中专项整治相结合,围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年度执法保护专项行动,加大对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 |
市场监管局 |
文化旅游局、农林局、党工委宣传部、公安分局、中心检察室、中心法庭 |
15 |
强化对粮油等农副产品地理标志和区域商标品牌保护运用,保证粮油等农产品品质、提升产品信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
市场监管局 |
农林局、商务局 |
16 |
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恶意注册及固积、无资质代理、虚假宣传、挂证等行为。 |
市场监管局 |
|
17 |
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公示、投诉举报、过错责任追究、监督员等系列制度,提高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规范化水平。 |
市场监管局 |
党工委宣传部 |
(六)加强行政保护协作 | |||
18 |
参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加大对纳入川渝知识产权合作重点商标品牌保护名录产品的协作保护力度。 |
市场监管局 |
文化旅游局、公安分局、中心法庭、中心检察室 |
19 |
健全完善行政与司法等跨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 |
市场监管局 |
公安分局、中心法庭、中心检察室 |
20 |
推进军民知识产权双向转化工作,建立全区专利先进技术需求库、民用领域优势自主知识产权供给库。 |
市场监管局 |
经济信息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局 |
(七)健全司法保护体系 | |||
21 |
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重点解决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各个环节的衔接问题以及知识产权刑事、行政审判案件集中管辖问题。 |
中心法庭 |
中心检察室、公安分局 |
22 |
推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专业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 |
公安分局 中心法庭 中心检察室 |
|
23 |
依法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严格执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入罪标准。 |
中心法庭 |
|
(八)强化社会治理体系 | |||
24 |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探索开展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
发展改革局 |
文化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党工委宣传部、财政局 |
25 |
鼓励商会、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园区等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发布行业、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制定合同范本、维权流程等操作指引。 |
市场监管局党工委宣传部 |
民政局、工商联 |
(九)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 |||
26 |
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维权授助等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增强基层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
市场监管局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
27 |
完善知识产权调解、公证工作机制,培育和发展调解和公证机构组织。 |
党工委政法办 市场监管局 |
|
28 |
鼓励当事人通过非诉论方式化解纠纷。 |
中心法庭 |
市场监管局、党工委宣传部 |
(十)突出知识产权源头保护 | |||
29 |
实施高价值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培育工程,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 |
市场监管局 |
农林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
30 |
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着力打造国家专利导航项目(重庆)研究和推广中心道地药材产业专利导航分中心,提升创新研发水平。 |
市场监管局 |
发展改革局、经济信息局、科技局、国资管理中心 |
31 |
实施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指导企业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
市场监管局 |
教育局、科技局、经济信息局、国资管理中心、工商联 |
(十一)搭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 |||
32 |
积极推广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并全面拓宽覆盖面。 |
科技局 |
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
33 |
打造“一站式”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优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国防专利受理、知识产权维权、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水平。 |
市场监管局 |
|
34 |
鼓励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维权互助基金。 |
市场监管局党工委宣传部 |
经济信息局、国资管理中心、工商联 |
(十二)强化组织领导 | |||
35 |
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由区领导率头,区市场监管局具体负责,区级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研究知识产权保护重大问题。 |
各有关部门 |
|
36 |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费投入,纳入财政预算保障。 |
财政局 |
市场监管局 |
(十三)加强人才保障 | |||
37 |
定期选派一批党政干部到高等院校、发达地区等参加知识产权专题培训。 |
市场监管局 |
|
38 |
支持知识产权相关用人单位培育引进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人才享受我区人才政策。 |
市场监管局 |
党工委组织部、党工委宣传部、人力社保局、教育局、科技局、经济信息局 |
39 |
实施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计划,研究出台支持政策。 |
党工委组织部 |
党工委宣传部、人力社保局、市场监管局 |
40 |
积极推荐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参评国家部委及市级表彰奖励。 |
人力社保局 |
党工委组织部、党工委宣传部、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中心法庭、中心检察室 |
41 |
加大领导干部知识产权培训力度,将知识产权课程纳入区委党校、普法培训等各类干部教育培训。 |
党工委组织部市场监管局党工委宣传部 |
人力社保局、党工委党校、科技局 |
(十四)加强监督考核 | |||
42 |
完善通报约谈机制,提高执法监管效能。 |
党工委督查办 市场监管局 |
党工委宣传部、文化旅游局 |
43 |
加强人大监督,适时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 |
党工委组织部 |
市场监管局、文化旅游局、党工委宣传部 |
44 |
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定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调研和情况通报。 |
党工委统战部 |
市场监管局、文化旅游局、党工委宣传部 |
(十五)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工作 | |||
45 |
认真开展每年“知识产权周”、“专利周”系列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各界的商标、专利意识。 |
市场监管局 |
党工委宣传部、农林局、商务局、文化旅游局、科技局 |
46 |
强化日常宣传报道,在各级官网和各类媒体平台上宣传万盛经开区的特色商标品牌产品、知识产权优势重点企业等知识产权工作,提升万盛制造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
党工委宣传部市场监管局 |
农林局、商务局、经济信息局、文化旅游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