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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B4657XW/2022-0028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14 [ 发布日期 ] 2022-09-14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18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当事人万盛经开区小梅海鲜经营部销售多宝鱼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原因: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购进日期:2022517日。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1.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2616日向当事人送达了重庆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该检验报告,并告知其在7个工作日内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和复检申请。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批次不合格多宝鱼经营场所无剩余库存。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于2022622日立案调查。

2.产品控制情况:当事人销售的不合格多宝鱼为零售,没有销货记录。经调查,抽检后,该批次多宝鱼另售出两条(0.865kg)。售出的多宝鱼已被食用,无法召回。

3.对经营者的指导整改情况:指导当事人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同时建立和完善进销货台账,提高管理水平。

三、对经营主体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依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以及《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40元;3.罚款5000元。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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