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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殡葬行业经营行为提醒告诫书

日期:2024-12-03


各殡葬服务机构,殡葬用品经营者: 

为规范殡葬行业经营行为,防止价格违法、垄断、不正当竞争、虚假违法广告宣传、无照经营、经营迷信殡葬用品等违法违规现象,保障殡葬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向各殡葬服务机构和殡葬用品经营者作如下提醒告诫: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出现违规收费、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基本殡葬服务、公益性公墓等实行政府指导价商品和服务项目,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不得出现超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自立收费项目、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等行为。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

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竞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出现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殡葬行业市场秩序。在经营过程中应坚持诚实守信原则,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或者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三、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广告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告宣传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借严肃政治主题进行广告宣传;不得发布危害意识形态安全、妨碍社会安定的商业广告宣传;不得发布违背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商业广告宣传,广告不得含有迷信的内容。

四、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冥币、纸人和灵房子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不得无照从事殡葬服务活动。

五、请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组织从业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履行审查义务,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若发现他人存在违法行为,请立即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不整改的或者不履行审查义务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本提醒告诫书发出之日起,各殡葬服务机构和殡葬用品经营者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规范经营行为。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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