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07648R/2025-0013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5-13 | [ 发布日期 ] | 2025-05-13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07648R/2025-0013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5-13 |
[ 成文日期 ] | 2025-05-13 |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第11号提案的复函
A
公开
陆华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农副加工产品完善网上销售资质的建议》(第11号)收悉。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区农业农村委、区农投集团共同研究办理,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坚持实力提升,建设品牌企业
区农业农村委提出推行标准化生产,提升品牌质量。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力度,推行种植有机化,引进水肥一体化云控制系统,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大农业“两品一标”认证力度,加强对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产品质量抽检、产品认证申请和认证标志使用等各环节的监控服务。建立完善区域公用品牌培育体系和管理体系,逐步提升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制定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制度,将区域公用品牌授权给符合条件的业主使用,对授权主体实行动态调整。采用“政府+公司”的运营模式,以区农投集团为载体,对辖区内特色农产品优化农产品包装设计,规范产品包装标识,统一管理推广。
区农投集团有一全资子公司重庆市优潼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已开展线上电商销售业务,主要为京东、拼多多、美团等线上平台直供水果、鸡蛋等初级农产品,年销售额达5000万元。目前,该子公司尚未开展深加工产品销售业务,若有合适的深加工产品,可直接利用现有销售渠道进行销售。此外,农投集团正在建设重庆潼南农产品初加工园崇龛园区,厂房面积约28400㎡,预计年底建成投用,可提供场地支持。若区内有具备深加工产品技术的企业,欢迎协调对接,双方可依托现有电商渠道及资源共同探讨合作模式,扩大潼南深加工产品线上销售规模,助推潼南农业产业升级发展。
区市场监管局在企业开办中,一直把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作为工作目标。积极配合其它相关部门做好生产经营的前期咨询、后期许可工作,尽快落实企业的注册许可,力争早日投产。一是优化业务办理模式。积极推行网上办、邮寄办、预约办。二是推行综合窗口办理。企业在综合窗口就可以办理所有的业务,办理时间从原来的5个工作日直接压缩为2个工作时。三是设立川渝通办窗口,全面落实“跨省通办”一体化服务机制。
二、坚持依法准入,按规许可
在重庆市,食品加工小作坊实行登记管理。食品加工小作坊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向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已经登记完成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可以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自行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再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也不需另行备案。同时,需按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载明的许可项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生产经营。部分网络平台不让小作坊食品入驻销售,是该平台的自主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比如,某高端商超,为方便品质把控,内部规定不售卖小作坊食品,就跟生产经营资质无关。
三、坚持依法办事,合规生产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生产者应当妥善保管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建议确有代加工需要的企业,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委托有生产许可资质且许可范围涵盖生产食品类别的生产企业代加工食品。双方需签订书面协议,并按规定向市场监管部门备案。产品标签需明确标注委托方信息及受托方的许可信息。
此复函已经党组书记、局长邱建军同志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回执进行评价,以便我们改进工作。
(联系人:谢 娟,联系电话:023-44585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