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07648R/2024-0011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5-14 | [ 发布日期 ] | 2024-05-14 |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1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杨传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中小餐饮企业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我局已收悉,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一直高度重视餐饮环节食品安全工作,持续强化监管,筑牢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效保障辖区餐饮食品安全。
一、持续强化监管,扎实履行监管责任
(一)严格许可审核。严格执行《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科学实施食品经营分类许可和风险分类管理,针对中小餐饮企业,明确其食品经营场所的功能布局、面积大小、设施设备等要求,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相关规范标准开展现场核查、资料审核等许可工作,把好中小餐饮企业的经营入门关。
(二)持续强化监管。实行风险分级管理,根据不同风险等级确定相应监督检查频次,每年对中小餐饮经营者开展全项目、全覆盖日常监督检查,以原料进货查验是否到位、场所卫生条件是否达标、“三防”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使用、食品加工流程是否规范、人员健康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等为重点检查内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学校周边、景区、火锅类等中小餐饮加大检查频次。
(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有效处理投诉举报,对涉及投诉举报的中小餐饮经营者及时开展核查,对一般问题有效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对确认的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
(四)严格查处餐饮违法行为。坚决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保持对中小餐饮企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从严查处无证经营、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来源不明食品、病死或死因不明、未按规定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加工制作食品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强化培训指导,筑牢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一)开展新办培训。引导新办餐饮服务经营者入驻“重庆阳光食品”APP并使用培训考核功能完成“开办必学”培训,学习食品安全规定、违法行为处罚、预防食源性疾病等相关知识,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二)强化线上培训。引导餐饮从业人员通过注册使用“重庆阳光食品”APP,开展食品安全相关知识自我培训,同时餐饮单位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测试,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组织餐饮从业人员参加市局举办的线上培训,累计培训2800余人次。
(三)加强线下培训。组织餐饮企业管理者、从业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培训,夯实餐饮企业管理者、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掌握及运用。累计组织集中培训20余次,培训600余人。
三、多措并举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一)强化社会监督作用。面向社会大众,利用媒体、网站、“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广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强化群众监督作用,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宣传培训,提升责任意识。通过线上培训、集中培训等,对中小餐饮经营者宣讲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强化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责任意识。
(三)强化检查指导。通过现场检查,指导中小餐饮企业建立健全进货查验、从业人员管理等食品安全制度,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发现问题督促其及时整改落实。
此复函已经邱建军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回执进行评价,以便我们改进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8日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44577789)